中国基金报记者 方丽 陆慧婧
备受关注的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改革提上议程。
证监会在《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公募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优化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根据基金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与风险状况合理设定计提比例并动态调整,研究拓宽风险准备金投资范围和使用用途。
业内对调整风险准备金运作充满期待。业内人士坦言,部分基金公司积累了数十亿元的风险准备金,但使用范围非常有限。还有业内人士呼吁,拓宽风险准备金的投资范围,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备而无用”
多位行业人士坦言,目前基金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多处于“备而无用”状态。部分公司的风险准备金余额高达数十亿元,但使用途径有限,资金沉寂,无用武之地。
“风险准备金使用触发条件严格,实际使用率很低,‘备而无用’成为行业常态。在行业快速发展、基金公司管理规模不断扩张的背景下,这些规定制约了公司的经营效率。”一位业内人士称。
还有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指出,基金公司获得的管理费收入,其中一部分要用来支付尾随佣金,修订《管理办法》有利于基金公司稳健经营。
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提到,根据现行规则,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势头良好,管理规模持续增长,而随着规模增长,基金公司需要持续追加计提。对于规模增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公司而言,每年需将相当比例的管理费收入划入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规模因此不断增长。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引导资金投向权益基金的政策背景下,制度修订已具备现实的紧迫性。
未来优化的两大方向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指明了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优化的两大方向:一是根据基金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与风险状况,合理设定计提比例并动态调整;二是研究拓宽风险准备金投资范围和使用用途。
对此,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认可。一位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人士认为,不同于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是轻资产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规则不宜太复杂,主要是保障覆盖类似货币基金等需要“保本”的业务。
他建议,未来可以考虑对风险准备金进行分层管理,对货币基金等风险业务乘以一定系数,划定一部分风险准备金作为保障层,按照原有范围开展无风险投资。还有余量的可以按照基金公司自有资金的投资范围开展投资。
有基金公司人士建议适度拓宽风险准备金的投资范围,部分用于发起式基金的种子资金投入。
还有业内人士呼吁,将部分风险准备金用于临时性流动性垫付,以及港股通机制下的风控金占用。
据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介绍,港股风控金系港股通交易机制下的特定制度产物,其设计初衷在于保障港交所的结算安全。由于香港市场证券公司信用状况参差不齐,港交所要求结算会员缴纳风控金,防范违约风险。然而,港股通的结算流程实际遵循A股市场的中央对手方交收模式,结算风险已被中央结算体系有效覆盖。“鉴于内地港股通业务采用中央结算模式,实际面临的结算风险极低,沿袭针对香港本地券商的风控金规则在制度逻辑上存在错配。因此,可以考虑运用公司风险准备金垫付或冲抵港股风控金,以缓解产品层面的资金占用问题。此举涉及风险准备金向基金产品频繁划付资金的操作,将对现行制度框架构成一定挑战,其合规性与可操作性需要监管及行业机构进行评估。”
按分类监管设定风险准备金
《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对第一大股东为自然人的基金管理公司,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2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2%时,可以不再提取。
据一位“个人系”公募人士透露,大部分专业人士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占公司净资产比例在逐年提升。如果净利润率持续低于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按照目前风险准备金计提“冻结”净资产的速度估算,一批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稳健的特色专业人士公司,或因流动性枯竭而无法持续发展。风险准备金设立是为了防范风险,但现金流紧张可能让公司面临更大的风险,影响公司持续经营。
她建议,20%的风险准备金比例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应调降至适当水平,并通过分类监管差别对待。要控制的是高风险公司,而非以股东性质划分。
“建议建立与公司实际风险评级挂钩的差异化计提机制。或可参考对公募基金管理人的分类评级,对长期合规、未暴露风险的公司适当下调计提比例,对风险较高的公司使用较高的计提比例。”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