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落地”倒计时,基金公司已上报修改方案,获监管多轮反馈
中国基金报记者 曹雯璟 方丽
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落地”倒计时。中国基金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多家基金公司已向监管提交了产品基准修改方案的相关报告材料,有基金公司已获多轮反馈。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监管主要关心的是基准调整是否降低标准、基准与历史运作的匹配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是否与未来产品定位一致等问题,同时对修改内容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基金公司已上报修改方案
获监管多轮反馈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新产品需要严格按照新规执行,对存量产品预留了一年过渡期。
根据新规,基金公司对存量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已经提上日程。创金合信基金表示,一方面,存量产品的基准调整,已根据监管要求上报和多轮沟通完善调整,目前已有涉及变更注册的产品报会获受理,存量产品何时启动还需等监管进一步通知,同时针对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相关事宜与托管行和销售机构进行了沟通。
另一方面,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指导要求进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内控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与分工、工作流程以及IT建设等方面。
北京一家中型基金公司表示,目前已上报了相关方案,将在维护产品稳定运作、安抚好投资者情绪的基础上,审慎有序地推进存量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调整,也会实时关注同业进度,交流借鉴成功经验。
“年前基准修改的整体报告已提交会里和局里,目前持续收到咨询和涉及部分产品的修改,有权益类产品也有债券型基金。有些还处于方案拟定过程中,最终定稿和执行有待会里统一安排。”沪上一家大型基金公司表示。
另外,还有多家基金公司表示,经评估,无需对存量产品进行业绩基准变更,调整工作无特别压力,后期根据监管及行业节奏做规范性表述修订即可。
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监管对基金公司提交的基准修改材料已反馈意见。从反馈的内容来看,监管关心的问题主要包括:基准调整是否降低了标准、基准与历史运作的匹配度、是否符合合同约定,以及是否与未来产品定位一致等。
此外,监管还对修改内容进行了更加细化的要求。据沪上一家大型基金公司透露,对上报修改方案的部分产品,要求细化完善修改,还包括对权益比例系数、基准中指数的细化选择、固收产品中基准对现金比例的修改等。更加细化和严格的要求,是为了防范因基准设置宽泛,降低考核标准的情况出现。
实操细节存在一些难点
整体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
在基金公司推进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
“对于全行业来说,这都是一次探索和挑战。首先是投资者教育层面,如何让客户理解业绩比较基准的作用,了解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原因和逻辑,了解调整不会对产品运作造成影响等;其次是时间进度,虽然对存量产品预留了一年的过渡期,但整体时间仍然比较紧张。”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沪上一位业内人士提到在实操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如存续产品如果按过去3年计算,其中可能产生较大的偏差,需要根据基金经理近期策略测算决定是否需要变更;若需要变更,部分产品可能需要召开持有人大会,增加不确定性。
“针对迷你型基金,有可能因调整加速清算或改造;可能会导致部分基金经理投资策略的不适应,要在管理实践中逐渐摸索并不断改进管控方式,特别是指标阈值设置和调整;基金公司应对每只产品进行摸底评估,匹配合适的基金经理及运作策略;后期基金评级、销售机构将面临较大的重塑,投资者教育任重道远。”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
华南一位基金人士表示,业绩比较基准新规的执行存在一些挑战:一是涉及变更注册或者修改投资范围的产品,如果规模较大且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可能无法顺利召开持有人大会;二是与基准的偏离管理需要基准指数,而指数使用费由基金公司承担,增加了中小基金公司的经营负担;三是业绩比较基准的偏离管控和监测,目前系统并不支持,这涉及风控系统的改造,需要较高的人力和财务成本;四是信息披露要求定期报告增加披露与基准偏离的情况,涉及信披系统的改造;五是基金公司与托管人之间就业绩比较基准偏离监测的配合机制问题。
总体来看,业内人士认为,业绩基准新规是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系统性工程的关键一环,为基金投资运作提供标尺,也为行业重塑生态建立锚点,加强行业整体的纪律性,更好恪守和践行公募基金“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初心,促进公募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未来可从技术支持、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多维度完善业绩比较基准体系。
编辑:杜妍
校对:王玥
制作:鹿米
审核: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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