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城市更新新规:出售型保障房可部分调整为商品房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5-06-20 14:14
中国基金报6月20日电,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文件指出,对于已审批但未开工的城市更新项目,若原规划明确配建出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将其中40%的建筑面积转为商品住房,剩余60%按平均容积率折算为政府无偿用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此外,也可选择将50%转为商品住房,另50%转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上述调整分别通过规划修改或用地批准阶段同步确定。涉及地价变化的,需按规定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