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时隔一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又被罚485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嘉合
7月22日,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再次因业务违规问题被监管机构处以重罚。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485万元。多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合计10.25万元。
其中,该行互联网金融部朱某峰、小微零售部陈某红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罚款2.75万元、1万元;该行法律合规部的王某因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2.75万元。
此外,该行国际业务部的卢某华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均负有责任,被处以3.75万元罚款。
而就在5个工作日前,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刚因存在多项信贷业务违规,被罚款超600万元。换言之,一周时间内,该行已累计被罚超千万元。
具体来看,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公告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南京分行及下辖3家支行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尽职、未落实授信条件开立国内信用证、授信调查审查不审慎、运营管理不力、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存单质押业务、核保核签不审慎、印章核验不审慎。
鉴于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该行南京分行及下辖3家支行合计被罚款555万元。同时,该行赵某、许某华、陈某训等7名涉事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并合计罚款51万元。此外,曹某俊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陈某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7年。
早在今年1月,该行福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被监管机构合计罚款415万元,多名涉事责任人被处以警告罚款,1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初创于1987年,2006年由城市信用社改建为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共设有分行(管理部)15家,并发起设立了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及9家村镇银行,下辖机构遍布全国9个省(直辖市)、营业网点200余家。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末,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3958.16亿元,较2024年末增长5.51%;2025年该行实现营业收入118.14亿元,同比增长6.54%;净利润为15.97亿元,同比增长2.05%。
编辑:杜妍
校对: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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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陈思扬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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