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广州市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见习记者 杨晨
为深化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领域改革、开放、创新、合作,健全创新发展支撑和促进体系,实现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规模增长、结构优化,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22项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放宽电信、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条件等。
主要内容如下:
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
通知提出,深化服务业对外开放。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在制度创新开放、业态创新提升、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做示范。落实全国版、自贸区版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开放措施与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工作衔接,进一步放宽电信、医疗、教育等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准入条件。
与此同时,促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落实三批99项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事项清单。对接《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加快制度衔接和项目对接,进一步降低或取消对港澳服务提供者的准入门槛。允许香港产业测量企业可通过备案方式在穗提供专业服务。允许已备案的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依法以联合体模式参与竞投项目咨询服务。取消港澳人士参与网络电视剧作为主创人员数量限制。争取经香港的邮轮优先将南沙国际邮轮母港作为国际邮轮航线挂靠港口。
促进资源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动
通知提出,便利专业人才跨境流动。深入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促进外国高端人才和专业人才引进。拓展境外职业资格(工种)认可清单,持续探索扩大对港澳职业资格认可范围,支持南沙制定《广州市南沙区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清单》2.0版。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支持外国人才来穗创新创业。
通知强调,促进资本要素双向便捷流动。与港澳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互联互通,深化跨境理财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持牌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财富管理、绿色金融、养老健康、资产管理等方面投融资,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稳妥推进跨境金融创新试点,深化国家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开展外汇管理改革,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试点政策。持续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简化相关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更高水平便利化,引导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大对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支持力度。
为推进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通知指出,夯实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底座,支持搭建国际数据专用通道、专用科研网络,争取扩大国际互联网出口带宽,探索建设算力服务平台,提升全球数源中心服务能力,进一步巩固广州国际信息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在南沙自贸区实施数据跨境负面清单,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穗港澳跨境数据流动交易机制。
推进服务贸易重点领域创新发展
为增强国际运输服务能力,通知提出,加快建设广州国际物流中心,精准拓展国际物流通道网络,支持物流企业扩大跨境物流服务出口规模。增加全货机航点及运力,强化精密设备、电子制造、仿生材料、动力电池等高端产品进口通道。
此外,大力发展跨境旅行。拓展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持续扩大入境旅游消费,加强全市旅游资源对外宣传推介,打造一批入境游品牌和精品线路,开拓境外直飞航线,用好用足外国人过境免签政策,吸引更多外国人来穗旅游。
通知强调,扩大特色服务出口。支持文化、数字、中医药和知识产权服务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发展,培育一批重点服务出口企业和项目。推进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国家网游动漫基地、广东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文化基地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文物、文化艺术品保税仓储、展示、交易,推动游戏动漫、数字音乐等优势产业和直播、短视频等文化服务“走出去”。
推动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
通知指出,壮大数字服务贸易。鼓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服务贸易领域应用。探索建立电子签名证书跨境互认和电子合同跨境认可机制,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支持发展智慧医疗、远程医疗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国际医院评审认证,便利国际保险偿付。
与此同时,优化数字产品贸易。促进数字创意产业国际合作,带动文化产品加速出海。支持开发数字影视、游戏动漫、数字文学、数字音乐、数字艺术、虚拟偶像等数字内容原创精品IP,充分利用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与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平台叠加优势,引导数字企业加快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树立广州数字内容品牌。积极争取并优化游戏版号管理和服务措施,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支持游戏企业“走出去”。
通知提出做强数字订购贸易。持续创新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复制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外综服”“全球优品分拨中心”“跨境+直播”模式,支持开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拓宽商品销售渠道。支持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生态创新中心、卖家服务中心、超级供应链中心)建设。
通知还指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放宽电信服务市场准入。吸引外资开展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软件即服务(SaaS)。向外资开放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吸引海外电信运营商通过设立合资公司,为在穗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编辑:江右
制作:鹿米
审核:陈思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