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投教部经理钟小尔发言(证券时报记者 王一鸣 摄)
证券时报记者 王一鸣
9月1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在天津市举办“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大讲堂活动。
本次活动由投服中心联合天津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天津市证券业协会、天津市期货协会共同举办,以“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为主题,结合“权益360·投资者服务在身边”,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为投资者解读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违规信披有关法律知识、规则红线与风险底线,与投资者进行现场互动交流,提供快捷、直观、面对面的咨询与服务,旨在向投资者提供“知权、行权、维权”全方位的法制教育与法律援助,对增强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投服中心投教部经理钟小尔在本次活动上按照知权、行权、维权的顺序分别介绍投资者的权利有哪些,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常见的侵权行为有哪些,以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依法维权等内容,与到场的投资者进行了交流。
钟小尔表示,资本市场在发展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内幕交易、市场操纵、信息披露违规等等。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该如何依法维权。
具体来看,投资者与市场主体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投资者可以根据争议的大小、对象、争议金额,选择适合的解决途径。
1、协商:协商是最快速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对于需要第三方介入的解决方式,协商成本低、沟通时间短,可以较快得知结果。如果事实清晰、争议较小、金额较低,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纠纷是双赢之举。《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经营机构因投资者适当性与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突出了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一般情况下,发生纠纷,投资者可以先尝试与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联络经营机构对外公布的服务电话进行内部投诉。如确实无法解决,则可以向第三方申请求助。
2、投诉/举报:投资者在购买产品、接受服务或投资活动中,与证券期货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发生争议,可以向中国证监会12386热线投诉;如果投资者是要举报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稽查部门提出。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有助于查清市场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经查明机构确实违反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项上缴国库,无法直接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因此,投资者与机构的纠纷最终仍然需要采取协商、仲裁、调解、诉讼等民事手段解决。
3、仲裁:仲裁是一种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相对诉讼程序,仲裁程序灵活、简便快速。如果投资者与经营机构事先有仲裁协议或约定了发生纠纷采用仲裁解决,可以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但目前证券市场中,经营机构在提供合同时,较少与投资者约定仲裁。
仲裁条款也可以事后达成。但纠纷发生后,投资者与市场机构、上市公司沟通往往难以得到正面回复,因此事后难达成仲裁协议,也就无法提起仲裁。在没有仲裁条款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投资者通过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4、调解:第三方主持的调解,有助于缓和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特别是中立、专业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往往能够达成双方都愿意接受的调解方案。证券市场中,从事证券期货纠纷调解工作的主要是行业协会和公益机构。行业协会包括证券期货基金等全国性行业协会和地方性行业协会,投资者也可以向全国性的纠纷调解组织,如投服中心申请调解。公益机构和部分行业协会的调解不收取投资者任何费用,且专业性强、效率较高,调解员最大限度地依据双方意愿促成调解,也有利于投资者与机构的继续合作。但需要注意的是,调解达成的协议为民事合同性质,本身并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效力。
5、诉讼:司法是保障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诉讼也是投资者维权的终极手段。如果争议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没有订立仲裁条款,调解无果,投资者可以考虑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即通过“打官司”的方式进行维权。法院会依据法律,有效解决争议焦点,且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