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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罚没1100万元,中金公司回应:诚恳接受处罚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4-10-26 20:09

【导读】合计罚没1100万元,中金公司回应:诚恳接受处罚

中国基金报记者 莫琳
思尔芯IPO造假案的后续来了!
10月26日,中金公司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对思尔芯一案已调查完毕。因涉嫌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证监会拟对中金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罚没800万元。与此同时,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分别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对此,中金公司回应称,诚恳接受处罚,切实以案为鉴,强化全面整改,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不断强化执业质量管控,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夯实“看门人”责任,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积极配合
合计被罚1100万元
据中金公司最新公告,经证监会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表示,在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中金公司及相关人员积极提供资料、配合调查。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两项合计被罚没1100万元。
新《证券法》首例
IPO撤否后仍被查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8月24日,上交所受理思尔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因思尔芯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于2022年7月27日决定终止审核。
彼时,作为首发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证监会2021年12月对思尔芯实施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涉嫌存在虚增收入等违法违规事项。在该公司撤回IPO申请后,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和审理。
经查,思尔芯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其《招股说明书》涉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度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18.48%。
今年2月9日,证监会对思尔芯开出了合计罚没1650万元的罚单。其中,对思尔芯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长黄学良,时任思尔芯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Toshio Nakama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林铠鹏,时任思尔芯董事、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熊世坤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首席财务官黎雄应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思尔芯监事会主席杨录处以100万元罚款。
该案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证监会强调,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6月11日,上交所也开出纪律处分罚单,对其“拉黑”5年,即5年内不接受思尔芯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对思尔芯时任董事长黄学良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投行业务“强监管”
仍将持续
近年来,监管持续从严监管,多家券商因投行业务被立案调查。
10月18日,证监会发文称,今年组织对部分证券公司投行内部控制及廉洁从业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证监会指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抓住公司高管等“关键少数”,根据问题的轻重,依法分类采取措施。
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开源证券、中原证券,证监会采取暂停公司债券承销业务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对11家公司视违规问题情节轻重,证监会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尽调、内控短板问题。
同时,证监会对43名直接责任人员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分别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人员涵盖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投行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质控部门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并要求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追责。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1+N”文件部署,督促所有行业机构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及时评估监管效果并持续改进监管工作,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坚守廉洁从业底线,更好发挥证券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功能作用。
编辑:舰长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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