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10月30日,第四批千余只存量公募基金集中发布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公告,相关工作平稳落地。至此,新规过渡期内统一调整的公募产品数量已超4000只,覆盖全行业的基金管理人。
行业机构表示,全行业分四批次接续推进整改工作,核心目的是推动业绩比较基准回归本源,精准匹配基金产品定位与投资风格。随着本轮整改落地,公募投资运作的风格稳定性、业绩的可比性将得到显著提升,公募基金行业服务居民财富管理功能进一步夯实。
从“调整基准”迈向“基准匹配产品定位”
存量公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不是简单更换“标尺”,而是一项涉及产品定位梳理、基准规范调整、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及投资者沟通的系统工作。
本轮调整的重点,不只是更新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更是推动基准与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和管理目标之间建立更清晰的联系。
在业内专家看来,基准与产品定位深度绑定,将给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带来双向利好:一方面,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基金以什么为参照、追求怎样的投资目标,也有助于市场评价基金时减少简单比较短期收益或排名的情况,转而结合产品定位和投资目标观察其表现。另一方面,对基金管理人而言,清晰、恰当的基准也能让产品定位和管理责任得到更明确的表达。
与此同时,市场也需要厘清一个关键误区:业绩比较基准发生调整,不意味着基金已经调仓或即将调仓,也不应被直接解读为基金投资只能完全跟随基准成份券。基金的实际投资运作,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投资策略、市场情况和投研支撑等作出决策。
四批接力推进
已有超4000只产品完成调整安排
这场覆盖全行业的产品整改,从顶层设计到分批落地,有着清晰的实施节奏。
202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发布相关操作细则。新规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并为存量产品基准调整设置了一年过渡期。
在过渡期安排下,存量基金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分批推进。首批于4月底率先启动,第二批于6月底接续开展,第三批于8月底落地,第四批于近日发布调整公告。四批累计调整超4000只存量产品,涉及全行业基金管理人。
据悉,随着第四批落地,多数公司过渡期内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产品已基本完成调整。
从分批推进的实操效果来看,循序渐进的节奏安排兼顾了机构运营与投资者利益:一方面,为基金管理人全面梳理产品定位、修订相关文件、履行公告程序提供了时间。对于涉及产品数量多、机构覆盖广、文件修订工作量大的行业性任务而言,稳妥推进、充分衔接本身就是这项系统工作的关键一环。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了解产品变化、查阅基金公告和合同文件留出了空间。
新规过渡期任务进入收尾阶段
规范管理持续深化
随着第四批产品公告发布,四千余只存量基金基准调整基本完成,业绩比较基准新规过渡期整改任务迎来实质性进展。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产品条款修订只是第一步,公募行业对业绩基准的规范化管理,并不会随着本轮整改结束而画上句号。
未来,业绩基准将贯穿公募产品全生命周期:从产品设立到持续管理,从投资运作到基金经理考核,从信息披露到销售展示,基金管理人仍需不断加强基准与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的匹配,努力提升投资收益的长期稳定性。
制度建设也在持续跟进。近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首次纳入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规范性要求,指出基金管理人应设置业绩比较基准,建立健全全流程管理机制,确保基准有效表征投资风格、衡量投资业绩、约束投资行为,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业内专家对此评价,监管制度持续加码,意味着业绩比较基准的重要性持续提升,将在公募基金的产品设计、投资运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随着产品定位、投资管理和信息披露进一步衔接,业绩比较基准有望更清晰地发挥‘参照系’作用,帮助投资者理解基金、评价基金,服务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市场专家称。
编辑:格林
校对:纪元
制作: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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