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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新规: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5:1

来源:中国基金报 2026-05-18 19:50
中国基金报5月18日电,工信部印发新版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明确全国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5:1,兼并重组项目不低于1.25:1;设两年过渡期逐步取消跨企业产能置换;方案有效期为24个月;强化不锈钢感应炉建设规范及氢冶金、电炉等低碳项目差异化支持;新增闭环管理与多部门政策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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