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批准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称“互联互通”),7月4日正式启航。这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标志性成果,也是继续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突破。
首批有87只产品纳入ETF通。其中,沪股通ETF有53只,包括上证50ETF、金融ETF;深股通ETF共计30只,覆盖创业板ETF、沪深300ETF等核心宽基产品,以及生物科技ETF、芯片ETF、碳中和ETF等代表性行业主题产品;港股通ETF共4只,包括盈富基金等股票ETF等。
ETF这一指数化基金产品纳入互联互通,对内地香港经济发展和投资者来说意义重大,将丰富互联互通投资品种,进一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两地资本市场,增强A股对境外中长期配置型资金的吸引力,提高内地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近年来,证监会有序推动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分别于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推出沪港通、深港通机制,开创了操作便利、风险可控的跨境投资新模式。
实际上,两地证监会就ETF纳入互联互通的意向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两地证监会针对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就已达成共识。2021年12月,上交所、深交所、联交所等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孙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