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间,大智慧(601519)发布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3亿元,同比增长15.11%;同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6.42万元,同比下降94.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5279.22万元。
年报显示,公司主要业务聚焦在证券信息服务平台、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和境外业务三大板块。公司认为,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稳步向好,公司坚持以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为核心的基本发展思路,加强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投入,打造“慧信”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生态圈;加大对金融大数据和企业大数据的投入,扩大企业预警通APP的用户群,为机构客户做好随时随地的贴身服务;加强对香港和新加坡的金融信息服务业务的研发和市场投入,做大做强境外业务;优化研发和销售人员结构,提升用户体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夯实公司市场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曾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公司因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虚假陈述责任,陆续收到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对此,大智慧在年报中表示,目前虽上述诉讼事项的诉讼时效已届满,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案例会陆续出调解结果或二审判决结果,最终确认的应赔偿金额可能与相应诉讼案例已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不一致,公司将根据最终确认的应赔偿金额进行赔偿,可能影响公司期后利润。
具体来看,应诉情况方面,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3805例,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6.43亿元等。
裁定和一审判决情况方面,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已对1566名原告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103名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1463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累计判决驳回金额9326.41万元,累计判决赔偿金额2.11亿元。
调解和二审判决情况方面,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民事调解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司与1096名原告自然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应赔偿金额为8736.38万元。
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赔偿1002名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损失合计1.67亿元。
对利润影响方面,据年报披露,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根据新增诉讼计的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7780.73万元(影响当期损益),根据法院调解结果和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应赔偿金额及期末尚未支付的受理费用合计2.54亿元(其中已支付金额合计2.33亿元),对尚在审理中的剩余诉讼计提预计负债余额为8882.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