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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可能影响股价重要财经证券资讯速递(更新中)

2017-09-08 13:54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下周一迎9月解禁高峰 中报成绩差的这些股得小心了(名单)


尽管近期市场走好,但市场对那些中报成绩差的个股一点不给面子。加之下周一(9月11日)又迎来9月解禁高峰,对于那些业绩下滑,估值偏高的个股而言可能是个巨大考验。


据万和证券统计,从9月每天的解禁情况来看,整个9月的解禁分布较不平均,月初和月末解禁规模相对较月中解禁规模大,9月解禁高峰集中在4个交易日:9月6号、9月11号、9月26号和9月29号,四日解禁规模分别为479亿、533亿、324亿和286亿。四日总解禁规模占9月解禁规模的54%,其余交易日解禁规模较小,单日解禁压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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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禁股份性质来看,9月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解禁规模共2140亿,为9月总规模的71%,8月定增解禁规模占比为52%,本月通过定增解禁规模较上月同比大幅增加。9月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的减持规模有851亿,占总解禁规模28%。定增解禁和首发原股东解禁规模共占9月总解禁规模的98.7%。由于通过定向增发的投资者本身具备更强的减持意愿,本月解禁压力相对较大。


从个股上来看,9月有6家公司解禁规模超过100亿。其中信威集团9月解禁市值为189亿,海航控股解禁市值为153亿,世纪华通解禁市值为150亿,大康农业解禁市值为138亿,重庆燃气解禁市值为135亿,宝硕股份解禁市值为108亿。


从解禁股本占比来看,重庆燃气、福斯特、好利来、大康农业、迪瑞医疗、华懋科技、腾信股份、杭州解百、中来股份、天和防务、龙宇燃油解禁股本占总股本比重超过50%。其中,重庆燃气解禁股本占总股本近90%,福斯特、好利来和大康农业解禁股本占比也超过了70%,需投资者密切关注。


万和证券分析师朱志强表示,上市公司中报已在8月底前全部披露,9月解禁个股需注意估值与业绩匹配性,若股价锁定期内已有一定涨幅,中报披露业绩不佳,且估值与业绩增长匹配性不高,则解禁意愿相对较为强烈,投资者需谨慎留意。同时,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的解禁意愿更强,投资者需格外警惕。下面是9月定向增发机构配售个股中的2017年中报净利润同比负增长的公司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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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深化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提六建议


据商务部网站8日消息,9月8—10日,东亚合作经贸部长系列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率团出席会议。在首先召开的第16次中国—东盟(10+1)经贸部长会议上,钟山就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提出六点建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的联合声明》,并准备提交11月份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发表。


钟山在会议发言中表示,中国和东盟是陆海相连的亲密近邻。自1991年建立对话关系以来,双方政治关系不断加强,经贸合作快速发展,人文交流日益密切,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当前,中国和东盟是紧密的经贸合作伙伴,中国已连续8年是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6年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双向投资额累计超过1850亿美元,中国-东盟自贸区已完成升级谈判,正在顺利实施。


钟山指出,今年是东盟成立50周年,这是东盟地区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里程碑。中方对此表示诚挚祝贺,并将一如既往积极支持东盟一体化建设,继续把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作为对外经贸合作的优先发展方向,与东盟方凝聚更多合作共识、拓展更广领域务实合作。


钟山在会议中就深化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提出六点建议:


一是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中方希望将“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后2015”经济发展、东盟经济共同体建设以及东盟各国发展规划密切对接,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着力推动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中方希望在第20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共同发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的联合声明》,进一步指导双方加强合作,充分利用中方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优势、技术专长和实践经验,为东盟内部互联互通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三是继续深化产能投资合作。当前,中国与东盟相互投资不断发展、日趋平衡。今年前7个月,中国对东盟投资48.2亿美元,中国对东盟累计直接投资总额已达768亿美元。中方愿与东盟方围绕重大项目、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产能投资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加快落实发展合作。中国始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东盟国家提供双边援助。中国商务部与东盟方已在防灾减灾、电子商务、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启动了相关项目合作,并正积极探讨清洁能源、电子旅游、自贸区建设等领域合作。希望双方继续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落实好相关发展合作项目。


五是邀请东盟方积极参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正式宣布从2018年起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愿与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努力将博览会打造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国际公共产品,推动全球贸易和世界经济联动增长,促进共同繁荣。希望博览会能为扩大东盟对华出口发挥积极作用,为各国分享合作商机搭建重要平台。


六是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全面生效。中国-东盟自贸区是目前全球覆盖人口最多的自贸区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最大的自贸区。中方希望各方继续通力合作,力争在今年领导人会议前实现《议定书》全面生效,同时力争尽快完成特定原产地规则谈判,为双方人民和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本次会议由钟山与菲律宾贸工部长洛佩兹共同主持。东盟10国经贸部长出席会议,并对钟山提出的加强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建议给予高度评价和积极回应,均表示将共同努力推动东盟与中国务实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陪同出席会议。


方星海:加快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步伐


据证监会8日消息,方星海副主席今日在2017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发表讲话。方星海表示,从期货行业发展看,尽管我们国内市场很大,但国际市场更大,我们必须走向世界,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


方星海指出,近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步伐。把原油期货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起点和试点,平稳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积极推进铁矿石等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支持和鼓励更多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同时,积极研究金融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方案,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供更加多样的风险管理工具。当前,国际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很高,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时机。


二是扩大境内外交割区域。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扩大保税交割品种和范围,继续推动完善税收等配套政策,推动保税交割常态化。适应相关期货品种国际化需求,支持期货交易所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和办事处,为实体企业提供丰富、便捷的跨境定价与风险管理服务。


三是开展灵活多样对外合作。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持各交易所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综合运用股权、产品、业务等多种形式,与境外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中欧交易所丰富产品线,发挥中欧交易所的积极作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相关的资产风险管理工具。


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国际化发展。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引入境外股东,积极开展跨境业务。目前,我国期货经营机构已在境外设立了20家子公司从事期货类经营业务,境外金融机构参股我国期货公司2家。今后要吸引更多国际化程度高的股东参与期货公司,增强我国期货公司的国际基因。


五是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必须以有效的监管为前提,否则容易导致市场风险。在加强境内市场监管的同时,还要完善与境外监管机构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加强在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市场处于极端状态下的监管合作,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环境。对于涉及我国重要金融产品的衍生品,我们无意垄断其市场,境外交易所推出一些此类产品,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但我们要确保此类产品的主要流动性留在境内,境外的交易也不能影响境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附:


方星海副主席在2017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的讲话


尊敬的王鹏书记,马萨德前主席,樊纲院长,各位嘉宾: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2017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时代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国内外重要嘉宾多,有逐渐成为期货行业重要国际论坛之势。郑州处于中部,中部地区崛起,一定意义上比东部更需要加大对外开放,更需要站在全球的高度谋划改革发展。在此,我谨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届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要求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通过开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资本市场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勇做金融开放的排头兵。资本市场的开放要与金融监管水平的提升和其他金融行业的开放协调推进,是一篇大文章。我今天专门就资本市场的一个子项——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谈点看法。


一、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取得可喜成绩


十八大以来,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取得了新成绩。一是保税交割试点全面展开。在上期所率先开展铜、铝期货保税交割试点的基础上,大商所、郑商所相继开展了线型低密度塑料、甲醇、铁矿石等期货品种保税交割试点,为引入境外投资者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取得重大进展。我们充分利用有利时机,抓紧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目前原油上市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三是与境外证券期货市场机构股权合作取得新突破。中金所、上交所、深交所等三家交易所联合竞购了巴基斯坦交易所30%股权,成为其单一最大股东。中金所、上交所与德意志交易所在法兰克福合资成立了中欧交易所,并上线了首支衍生品——沪深300指数ETF期货合约。部分期货公司收购境外期货经营机构,成为主要国际交易所的结算会员。通过持之不懈的努力,我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一些较为成熟的品种,如铜、PTA、铁矿石期货等,其价格已经成为国内外贸易的重要定价参考。


二、要从国家战略高度认识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在8月29日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总书记号召要站在更高起点谋划和推进改革。我体会,这个更高起点就是中国正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正前所未有地清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而与之而来的我国发展面临的国际竞争之强烈程度,也将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国外有人说,过去三、四十年世界经济史上最大的事件是中国的制造业融入了全球经济,而今后一、二十年,这将是中国的金融业融入全球经济。此话诚非虚言。中国有世界上最大量的储蓄,今天中国金融之于世界的地位,就犹如一个世纪前美国金融之于世界的地位。我们必须抓住这千年一遇的机会,把我国金融开放的大棋局下好,让我国金融在支持经济发展和服务外交大局两个方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期货市场通过期货价格,引导商品、资本等资源在全球范围内流通、配置,是最具有全球化特征的金融市场。期货市场理应在推动我国金融开放中发挥重要作用。历史经验表明,发达完善的现代金融体系是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重要支撑。总体看,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程度和国际化程度,与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定价和风险管理需求相比,还很不够。


从服务实体经济风险管理看,2013年以来,中国连续保持全球进出口贸易总额第一位,连续八年位居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出口国和第二大进口国。2014年以来,中国实际对外投资已超过利用外资规模。我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虽然取得一些进展,但与实体经济开放程度还不匹配,还不能有效满足实体经济开放的风险管理需要。


从商品定价机制看,当前国际上主要的大宗商品已从传统的生产商或贸易商主导定价,逐渐转变为由相关多元各方参与的期货市场主导定价。在国际贸易定价体系中,中国的声音还很弱,虽然中国商品期货成交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位,但主要由于没有足够数量的境外产业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参与,期货价格的权威性还不够。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对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从期货行业发展看,尽管我们国内市场很大,但国际市场更大,我们必须走向世界,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


三、积极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已经对包括期货市场在内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做出了明确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国家战略为根本宗旨,“引进来”“走出去”并举,努力建设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实体经济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的期货和衍生品市场。为此,近期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步伐。把原油期货作为我国期货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的起点和试点,平稳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工作。积极推进铁矿石等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支持和鼓励更多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同时,积极研究金融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的方案,为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提供更加多样的风险管理工具。当前,国际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很高,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时机。


二是扩大境内外交割区域。与相关部委加强沟通协调,扩大保税交割品种和范围,继续推动完善税收等配套政策,推动保税交割常态化。适应相关期货品种国际化需求,支持期货交易所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和办事处,为实体企业提供丰富、便捷的跨境定价与风险管理服务。


三是开展灵活多样对外合作。重点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支持各交易所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综合运用股权、产品、业务等多种形式,与境外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中欧交易所丰富产品线,发挥中欧交易所的积极作用,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相关的资产风险管理工具。


四是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国际化发展。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引入境外股东,积极开展跨境业务。目前,我国期货经营机构已在境外设立了20家子公司从事期货类经营业务,境外金融机构参股我国期货公司2家。今后要吸引更多国际化程度高的股东参与期货公司,增强我国期货公司的国际基因。


五是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合作。扩大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必须以有效的监管为前提,否则容易导致市场风险。在加强境内市场监管的同时,还要完善与境外监管机构跨境监管合作的制度安排,加强在运行监测和风险防控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市场处于极端状态下的监管合作,为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环境。对于涉及我国重要金融产品的衍生品,我们无意垄断其市场,境外交易所推出一些此类产品,有助于中国经济发展,但我们要确保此类产品的主要流动性留在境内,境外的交易也不能影响境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在今年“一带一路”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为全世界描绘了“一带一路”的宏伟构想。刚刚结束的金砖国家峰会上,总书记又为金砖合作擘画了新蓝图。尽管当前在某些国家存在一股反全球化的逆流,但新一轮全球化的规模和影响所及,必将是前所未有的。这为期货市场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带来了无限的机遇。我相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发展方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我们一定能够建成一个具备强大国际竞争力的期货市场!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海关总署:前8个月我国外贸增长17.1%


9月8日消息,据海关统计,今年前8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7.8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17.1%。其中,出口9.85万亿元,增长13%;进口7.98万亿元,增长22.5%;贸易顺差1.87万亿元,收窄15.1%。


8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2.41万亿元,增长10.1%。其中,出口1.35万亿元,增长6.9%;进口1.06万亿元,增长14.4%;贸易顺差2865亿元,收窄14%。


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比重提升。前8个月,我国一般贸易进出口10.12万亿元,增长17.9%,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6.7%,比去年同期提升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39万亿元,增长11.6%;进口4.73万亿元,增长26%;贸易顺差6503.7亿元,收窄39.1%。同期,加工贸易进出口5.08万亿元,增长13.8%,占28.5%,比去年同期下滑0.8个百分点;其中,出口3.24万亿元,增长12.4%;进口1.84万亿元,增长16.2%;贸易顺差1.4万亿元,扩大7.7%。此外,我国以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进出口1.83万亿元,增长14.4%,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0.3%。其中出口5818.3亿元,增长3.6%,占出口总值的5.9%;进口1.25万亿元,增长20.1%,占进口总值的15.7%。


对欧美日东盟等市场进出口增长。前8个月,中国与欧盟贸易总值2.71万亿元,增长16.1%。中美贸易总值为2.53万亿元,增长19.1%。前8个月,我与东盟双边贸易总额为2.2万亿元,增长19.9%%。中日贸易总值1.32万亿元,增长15.4%。


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提升。前8个月,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6.87万亿元,增长18.3%,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8.5%,较去年同期提升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4.62万亿元,增长15.4%,占出口总值的46.9%,继续保持出口份额居首的地位;进口2.25万亿元,增长24.6%,占进口总值的28.1%。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92万亿元,增长13.6%,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44.4%。其中,出口4.2万亿元,增长10.9%,占出口总值的42.6%;进口3.72万亿元,增长16.9%,占进口总值的46.6%。此外,国有企业进出口2.99万亿元,增长24.3%,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6.7%。其中,出口1.03万亿元,增长11.4%,占出口总值的10.5%;进口1.96万亿元,增长32.4%,占进口总值的24.5%。


机电产品、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仍为出口主力。前8个月,我国机电产品出口5.63万亿元,增长13.4%,占出口总值的57.1%。其中,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2.45万亿元,增长11%;机械设备1.67万亿元,增长14.9%。同期,服装出口7088.4亿元,增长4.9%;纺织品4947亿元,增长7.1%;鞋类2260.5亿元,增长10.6%;家具2234.6亿元,增长10.6%;塑料制品1728.6亿元,增长16.3%;箱包1215.6亿元,增长16%;玩具1029亿元,增长55.9%;上述7大类劳动密集型产品合计出口2.05万亿元,增长10%,占出口总值的20.8%。此外,肥料出口1714万吨,减少4.9%;钢材5447万吨,减少28.5%;汽车63万辆,增加44.4%。


铁矿砂、原油和天然气等大宗商品进口量价齐升。前8个月,我国进口铁矿砂7.14亿吨,增加6.7%,进口均价为每吨494元,上涨41.9%;原油2.81亿吨,增加12.2%,进口均价为每吨2573.2元,上涨35.3%;成品油2011万吨,增加2.8%,进口均价为每吨3231元,上涨29.1%;天然气4246万吨,增加25.5%,进口均价为每吨2244.3元,上涨12.7%;初级形状的塑料1845万吨,增加11.6%,进口均价为每吨1.15万元,上涨10.4%;未锻轧铜及铜材301万吨,减少12.7%,进口均价为每吨4.36万元,上涨28.4%。此外,机电产品进口3.61万亿元,增长14.5%;其中汽车80万辆,增加20.3%。


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环比持平。8月,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为41.9,与上月基本持平。其中,根据网络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当月,我国出口经理人指数为44.7,较上月下滑0.2;新增出口订单指数、出口企业综合成本指数均下滑0.6至47.8、22.6,出口经理人信心指数回升0.3至50.9。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中国期市要积极对外开放


证券时报记者 魏书光


9月8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2017第二届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表示,中国期货市场要加快进入境外投资者步伐,利用好当前国际投资者参与我国期货交易积极性高的有利时机。积极扩大境内外交割区域,扩大保税交割品种范围,继续完善税收政策。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境外业务发展,目前境内机构在境外已设立20家机构,也鼓励境外全球性金融企业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同时,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工作,完善合作机制。


工信部起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初稿


据工信部网站8日消息,为支持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前期组织起草了《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试行)》初稿,综合考虑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产业发展需要及国际经验做法,对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申请及审核流程、验证过程管理、验证期间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等作了规定。


2017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在北京组织召开《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试行)》讨论会,来自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技术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技术机构、行业组织和骨干企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对《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管理规范(试行)》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尽早发布实施,以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智能网联汽车公共道路适应性验证需要。


商务部就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据商务部网站8日消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程序,商务部决定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经调查,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集中尚未实施的,商务部可以禁止或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集中。集中已经实施的,商务部可以要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采取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等措施,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全文如下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务部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机构,承担经营者集中申报受理和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 经营者集中的界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经营者集中,系指《反垄断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四条 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者能够在市场上经营且产生营业额的财产、业务、权利等组成部分,属于经营者集中。


第五条 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设立后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该合营企业的,构成经营者集中,设立后仅有一个经营者单独控制该合营企业,不构成经营者集中。


第六条 确定经营者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应当考虑经营者持有其他经营者的表决权或类似权益的情况,以及对其他经营者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财务预算、经营计划等经营决策和管理的影响。


两个以上经营者均拥有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构成对其他经营者的共同控制。


第七条 确定经营者是否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应以交易协议和经营者章程等法律文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交易目的和交易后的经营计划;


(二)交易前后经营者的股权结构及其变化;


(三)经营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及表决机制;


(四)经营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历史出席和表决情况;


(五)经营者董事会、监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的组成及表决事项、表决机制和历史表决情况;


(六)经营者股东、董事之间的关系,是否存在委托行使投票权和一致行动人等情况;


(七)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商业关系或合作协议;


(八)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八条 相同经营者通过多个交易同时或连续取得一个或多个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相关交易在法律或事实上互为条件的,应当视为一个集中。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的,合并各方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二)经营者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单独控制,或者对其他经营者由共同控制转变为单独控制的,取得单独控制的经营者和目标经营者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三)经营者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组成部分的单独控制的,取得单独控制的经营者和其他经营者的组成部分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四)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的,共同控制新设合营企业的经营者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不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五)经营者取得对其他既存经营者的共同控制的,交易完成后共同控制既存经营者的所有经营者和既存经营者均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但既存经营者原由另外的经营者单独控制,交易完成后此经营者对既存经营者由单独控制转变为共同控制的,交易完成后共同控制既存经营者的所有经营者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既存经营者不是参与集中的经营者。


第三章 营业额计算


第十条 营业额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内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扣除相关税金及其附加。


前款所称“会计年度”是指集中协议签署时经营者注册地的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 《规定》第三条所称“在中国境内”是指经营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买方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第十二条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应当为下列经营者的营业额总和:


(一)该单个经营者;


(二)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第(一)项所指经营者的其他经营者;


(四)第(三)项所指经营者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五)第(一)至(四)项所指经营者中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本身的营业额不包括上述(一)至(五)项所列经营者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经营者的营业额包括在申报时具有控制权或者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其他经营者的营业额,不包括在申报时不再具有控制权或者不能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其他经营者的营业额。


第十三条 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则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的合计营业额不应包括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与任何一个共同控制他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或与后者有控制关系的经营者相互之间发生的营业额。


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有共同控制的其他经营者,则被共同控制的经营者营业额应在参与集中的单个经营者之间平均分配。


第十四条 经营者取得其他经营者的组成部分时,出让方不再对该组成部分拥有控制权或者不能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目标经营者的营业额仅包括该组成部分的营业额。


第十五条 相同经营者之间在两年内多次实施的未达到《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应当视为一次集中,集中时间从最后一次交易算起,该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应当将多次交易合并计算。经营者通过与其有控制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实施上述行为,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前款所称“两年内”是指从第一次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最后一次交易签订协议之日止的期间。


第十六条 金融业经营者营业额的计算,按照《金融业经营者集中申报营业额计算办法》执行。


第四章 申报


第十七条 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第十八条 通过合并方式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由合并各方申报。通过其他方式实施的经营者集中,由取得控制权或者能够施加决定性影响的经营者申报,其他经营者应予以配合。


同一项经营者集中有多个申报义务人的,可以委托一个申报义务人申报。被委托的申报义务人未申报的,其他申报义务人不能免除申报义务。申报义务人未申报的,其他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提出申报。


申报义务人可以自行申报,也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理申报。


第十九条 经营者应当在签署集中协议后、实施集中前向商务部申报。经营者以公开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的,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视为已签署的集中协议。


第二十条 经营者集中立案前,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就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事项向商务部申请商谈。


第二十一条 商谈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商谈的主要内容,商谈内容应反映准备申报或者正在申报的经营者集中的真实交易情况。


商务部收到商谈申请后,根据商谈申请的内容确定是否同意商谈,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申报文件、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报书。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证明,境外申报人还须提交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件和相关的认证文件。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当提交经申报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具体包括:集中概况;集中动机和目的;相关市场界定;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主要竞争者及其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市场进入;行业发展现状;集中对市场竞争结构、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国民经济发展、消费者以及其他经营者的影响;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影响的效果评估及依据。


(三)集中协议及相关文件。具体包括协议书、合同以及相应的补充文件等各种形式的集中协议文件。


(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五)商务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除第一款规定的文件、资料外,申报人可以提供有助于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审查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二十三条 申报人应同时提交与纸质申报文件、资料相同的电子文档。


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的,应当根据商务部要求出示原件供验证。


第二十四条 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应采用中文文本。相关文件、资料原件为外文文本的,应当同时提交完整的中文译本;外文文本较长的,申报人可以提交中文摘要并附外文文本,商务部根据审查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申报人补充提交该外文文本的完整中文译本。


申报文件、资料中含有境外经营者名称等外文专有名词的,应当使用准确中文译名;没有准确中文译名的,可以使用其在注册地登记注册的外文名称。


第二十五条 商务部应对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申报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书面告知申报人需要补交的全部内容,并设定补交的合理期限。


申报人逾期未补交的,视为未申报。补交的文件、资料仍不完备的,商务部可以要求申报人限期补交或退回申报文件、资料。申报文件、资料被退回的,应重新申报。


第二十六条 申报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拒绝提供相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商务部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撤销立案,已经作出审查决定的应撤销审查决定,并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商务部经核查认为申报文件、资料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立案进行初步审查,并书面通知申报人,审查时间自立案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报后经营者集中发生重大变化的,申报人应当及时通知商务部,并书面说明变化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撤回并重新申报。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自愿向商务部申报。商务部收到申报文件、资料后认为有必要立案的,应当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进行立案并书面通知申报人。


在前款所述申报和立案审查期间,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暂停实施集中交易,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三十条 在商务部立案之后、做出审查决定之前,申报人要求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申报的撤回应当经商务部同意。


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程序终止。商务部同意撤回申报不视为对集中的批准。


第三十一条 经营者集中符合商务部《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规定的简易案件标准的,申报人可以申请作为简易案件申报。申报人申请简易案件申报的,应当按照商务部公布的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文件、资料。


经营者集中符合简易案件标准,申报人未申请作为简易案件申报的,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交申报文件、资料。


第三十二条 商务部收到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后,经审核符合简易案件标准,应当按照简易案件立案。不符合简易案件标准的,应退回申报,申报人应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重新申报。


第三十三条 简易案件立案后,商务部应当将申报人填报的简易案件公示材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案件信息向商务部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商务部可以撤销对简易案件的认定:


(一)申报人隐瞒重要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误导性信息;


(二)第三方主张经营者集中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提供相关证据;


(三)商务部发现集中情况或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十五条 商务部退回简易案件申报或撤销对简易案件的认定前,应听取申报人意见,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调查与核实。


第五章 审查


第三十六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可以根据审查需要,要求申报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商务部鼓励申报人主动提供有助于经营者集中审查的文件、资料。


第三十七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根据需要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竞争者、上下游经营者、消费者等单位或个人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可以采取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实地调查、咨询论证、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采取征求意见函、调查问卷等方式征求意见的,商务部应设定合理的回复期限。


第三十八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可以主动或依申请决定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


商务部举行听证会,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听证会参加方。根据需要可以通知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及其竞争者、上下游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的代表参加,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行业协会代表、有关政府部门的代表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听证会参加方应当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程序,服从听证会主持人安排。


听证会参加方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前向商务部提交。


第三十九条 听证会参加方出于商业秘密等保密因素考虑,希望单独陈述的,可以安排单独听证;安排单独听证的,听证内容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宣读听证会纪律;


(二)核对听证会参加方;


(三)参加方就听证内容进行陈述;


(四)听证会主持人就听证内容询问有关参加方;


(五)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结束。


第四十一条在初步审查阶段,商务部应当在《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是否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商务部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报人;认为有 必要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做出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


商务部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逾期未做出决定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第四十二条 商务部应当在《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禁止或不予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报人。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商务部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商务部做出进一步审查决定前,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


商务部做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或逾期未做出决定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


第四十三条 在审查过程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商务部就有关事项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商务部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四十四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认为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应及时告知申报人,说明事实和理由,并允许申报人在合理期限内提交书面意见。


申报人的书面意见应当包括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参与集中的经营者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第四十五条 为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申报人可以向商务部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的建议,商务部应当进行评估,并及时将评估结果通知申报人。


商务部与申报人可以就限制性条件进行磋商。商务部认为申报人提出的建议不足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其他建议。


第四十六条 根据经营者集中交易具体情况,限制性条件可以包括如下种类:


(一)剥离有形资产、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相关权益等结构性条件;


(二)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关键技术(包括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终止排他性协议等行为性条件;


(三)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


第四十七条限制性条件为剥离的,但剥离存在较大困难或剥离前维持剥离业务的竞争性和可销售性存在较大风险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提出向特定买方剥离的建议。经评估,相关建议能够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附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


(一)在作出审查决定前要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与特定买方签订剥离业务出售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


(二)在附条件批准的审查决定中要求剥离义务人在确定剥离业务买方、签订出售协议并经商务部审核批准前,不得实施交易。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申报人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附加限制性条件建议的,或者所提出的附加限制性条件建议不足以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的,商务部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对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商务部应对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履行限制性条件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应当按规定期限向商务部报告限制性条件履行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条 商务部可以主动或者根据举报,对未达申报标准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进行调查。


第五十一条 未达申报标准案件调查参照本办法和商务部《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商务部可以采取《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措施收集相关事实和证据。


商务部主动收集或者举报提供的事实和证据证明未达申报标准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商务部应当立案调查。


第五十二条 经调查,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集中尚未实施的,商务部可以禁止或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集中。集中已经实施的,商务部可以要求参与集中的经营者采取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等措施,减少集中对竞争的不利影响。


调查过程中,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可以提出减少集中对竞争不利影响的建议,商务部应对有关建议的有效性、可行性和及时性进行评估。


第五十三条 商务部、申报人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对于在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和调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申报人向商务部提交申报文件、资料、陈述和申辩意见、附加限制性条件建议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向商务部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对其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标注,并提供非保密版本。商务部可以要求申报人说明保密理由。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11号)、《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09年第12号)同时废止。


“双节”期间游客人数或创新高 旅游板块迎大利好(受益股)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国庆黄金周即将来临,携程旅游近日发布的报告称,今年十一长假将有超过6.5亿人次国内游、超600万人出境游,创历史新高。


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信息显示,2016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游客5.93亿人次,同比增长12.8%。累计旅游收入4822亿元,同比增长14.4%。今年上半年,国内旅游人数的增长达13.5%。


据悉,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八天,对旅游市场构成利好。从携程平台上的国内游订单看,目前最热门的前十位目的地省市是:海南、云南、北京、甘肃、广西、四川、福建、新疆、内蒙古、广东。不少国内游线路报名人数是去年同期的两倍。海南线路国庆收客超过去年同期90%。北京、新疆、内蒙古、广西桂林和北海等跟团游报名人数,较去年增长率都在150%以上。


出境游方面,从9月28日起,出游人数明显上升,欧美等出境游开始进入高峰。出游最高峰出现在10月1日、9月30日、10月2日。携程报告预计,今年国庆黄金周最受出境游游客青睐的前十位目的地分别是:泰国、日本、美国、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越南、意大利、俄罗斯、马来西亚。去年排名第一的韩国跌出前十位。


价格方面,据去哪儿网数据显示,现在预订十一期间出行的机票,境内、境外票价双双提升。根据往年数据,目前尚未达到自由行预订机票的峰值,机票价格有可能进一步攀升。


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板块实现营收511.85亿元,同比增长21.4%,归母净利润41.78亿元,同比增长19.2%。2017年板块加权平均PE37.60倍,2018年为30.10倍。


对此,华泰证券分析师梅昕认为,今年上半年旅游板块业绩持较高增速,主要来自细分行业基本面保持高景气度以及企业的外延扩张增厚业绩。梅昕认为,随着下半年估值切换行情到来,部分高增长龙头公司显露估值优势,上涨动力较强。板块整体估值PETTM为47.14倍,低于2011年以来历史中枢位置(61倍PE);相对大盘估值2.29倍,明显低于11年以来历史平均值(3.6倍)。截至9月8日,餐饮旅游板块涨幅-6.07%,位列全行业倒数第七,餐饮旅游板块补涨需求强烈。


在行业投资机会上,国信证券分析师曾光、钟潇、张峻豪建议重点关注国改投资主线:


一是抓住行业基本面良好,管理层变革出现积极信号的中国国旅、锦江股份、首旅酒店;


二是全域旅游下供给侧改革优化的景区国企:黄山旅游、峨眉山A、桂林旅游、长白山等。


就中长期而言,三位分析师建议关注受益于消费升级主线的免税/有限服务酒店/博彩/休闲亲子游等:如中国国旅、首旅酒店/锦江股份、宋城演艺/中青旅/三特索道、凯撒旅游/众信旅游/腾邦国际。短期结合黄金周节日效应和人民币升值利好主题,可适度增配上述出境游三龙头。


三成个股站上年线 慢牛行情趋向纵深


在权重股引领下,沪指在本轮反弹中顺利突破3300点大关且升势不减。在权重股大力拉升指数之余,市场整体氛围也在悄然转暖。截至本周四收盘,共有超三成个股站上年线。分析人士认为,近两个月里,随着指数震荡走高,相继突破关键点位,市场交投情绪有所回暖。超三成个股站稳年线,说明市场已进入慢牛区间。短期内指数或面临震荡调整,但上行大趋势仍未改变。


年线一般指250日均线,通常个股处于年线上方,说明当前股价已高于过去一年内持仓投资者的平均成本,也表明个股行情向多。所以,年线素来有“牛熊分界线”之称。


据Wind数据统计,以250日均线来计算,剔除上市未满一年的个股后,截至6月30日,站上年线的个股共有737只,约占两市上市个股的25.7%。而仅两个月后,这一占比数据就增至32.1%。截至本周四收盘,共有超930只个股顺利站上年线。这意味着,持有这些个股的绝大部分资金已处于盈利状态。


从今年5月底大盘探底回升后的行情来看,指数震荡上行,但上涨个股多数为周期股和金融股。但近期随着两市成交额稍有回暖,题材概念股又悄然吸引了不少资金介入。


对比两个时期站上年线的个股情况,增长最明显的无疑是周期类个股。有色金属行业表现突出,超30只个股在6月底之后站稳年线,北方稀土、中孚实业、盛屯矿业、正海磁材等多只个股7月至今累计涨幅超40%。而化工行业中,6月底共有逾72只个股站上年线,截至本周四,超90只个股站上年线,其中不乏安诺其、天原集团这类连日来持续走强的个股。


此外,计算机行业中站上年线的个股增速也明显靠前。其中,6月底共有逾20只计算机相关个股站上年线。截至本周四,这一数据已扩大至40只,其中包括8月底表现较强的用友网络、中科创达、卫士通等。这些个股均在8月之后站稳年线,且均具有无人驾驶、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等近期较为活跃的概念。


不少机构认为,近期市场风险偏好提升,主题概念股出现反弹,真成长股存在价值修复需求,因此绩优科技类个股受到资金追捧,股价震荡走高。


受访的市场人士表示,虽然近期指数在高位盘整居多,但约三成个股已成功站上年线,间接反映了当下市场慢牛行情正向纵深发展。眼下沪深两市成交额回暖,风险偏好提升,短期内仍然看好指数的表现,虽或将面临震荡,但上行方向依然不变。


东方证券认为,年内市场高点将会围绕3500点展开。虽然东方证券对中短期行情持相对保守态度,但对中长期行情并不悲观。不过,市场在突破后就此快速上行的可能性较小,市场整体仍需调整。


央企改革周周有大事 “两材”旗下9家公司集体停牌


9月7日早间,中建材和中材集团旗下9家上市公司集体宣布“临停”,两家巨头的合并或将迎来实质性动作。


自从联通混改落地以来,央企改革动作频繁,几乎周周有惊喜,除了落地的,还有不少央企巨头的合并预期在升温。


集体临停


9月7日,国企改革再有进展。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两家央企的合并或将有新进展。


两家央企建材公司的强强联合早已有声,只是一直未有实质推进。2016年8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公司实施重组。当天晚上,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旗下A股上市公司齐发公告,表示接到同意中国建材与中国中材实施重组的通知。同时,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中国中材无偿划转进入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2月23日,中建材董事长宋志平表示,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合并之后,集团机构和二级平台已完成“无缝对接”,即将对两家企业下属15家上市公司进行深度业务整合,“目前正在做方案”。


近期,中国建材集团还透露,相关板块整合在反复讨论和研究中,将按照业务归核化原则,每个子公司都围绕核心业务形成一个大的产业,打造专业化的中大型上市公司。


如今多家公司集体停牌,难免引人遐想。两家央企集团旗下共有16家A、H股上市公司,受此消息影响,7日早盘,除10家公司停牌外,其余6家公司开盘全部飘红。


9月7日晚间,中建材和中材集团旗下多家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相关股票9月8日起继续停牌,待披露相关重大事项后再申请复牌。


水泥巨无霸


中国建材集团是一家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2003年成为国资委直接监督管理的央企,它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中材集团组建于1983年,也是我国唯一在非金属材料业拥有系列核心技术和完整创新体系的企业集团。


作为国内第一大和第二大建材集团,两者在水泥、玻璃纤维等多个业务板块重合,同时又各有优势。中国建材集团擅长水泥、玻璃、轻质建材、玻璃纤维等建筑材料,而中国中材擅长非金属材料制造业、非金属材料技术装备与工程业、非金属矿业三大产业。


业内人士分析,通过业务重组,两大集团可实现强强联合,强化同质业务整合和细分行业整合,淘汰部分过剩产能;同时通过优势互补可以有效提高综合竞争实力。


国资委主任肖亚庆在去年的“两材”重组说明会上曾表示,两家企业重组有利于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源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减少同质化发展和重复投入。有利于全力推动建材去产能,提升行业集中度,整合优势资源和创新成果,迈向高端发展,打造我国建材产能和装备“走出去”的国家新名片。


水泥业务都是两个集团的重要业务,中国建材组建起了中联水泥、南方水泥、北方水泥、西南水泥四大水泥公司,中材集团旗下则拥有天山股份、宁夏建材、祁连山、中材股份四大水泥生产上市公司,都是各自区域的龙头企业。


据介绍,重组后的中国建材集团资产总额超过5500亿元,成为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建材产业集团。其中水泥熟料产能达5.3亿吨、商品混凝土产能达4.3亿立方米、石膏板产能近20亿平方米、玻璃纤维产能178万吨、风电叶片产能16GW,均位居世界第一。


央企整合预期在升温


经历了4个多月的停牌,8月16日中国联通混改方案终于浮出水面,包括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等在内的14家机构参与联通混改。9月7日,联通宣布实施“瘦身健体”方案,联通集团总部已完成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减少50.14%。


8月21日国资委消息,经报国务院批准,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工艺(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国保利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至此,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户数降至99家,首次下降到100家以下。


紧接着,8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消息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宣布重组。重组后的企业定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据悉,这项重组涉及资产约1.8万亿元,是自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央企并购重组案。


如今,中国建材和中材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又大面积停牌,不得不引人遐想。基本间隔1周左右的时间,央企改革便有新消息放出,也难怪不少券商人士表示“下半年是国企改革的主要发力时间段”。


在国电与神华合并落地后,五大发电集团剩下四家,华能与国电投、华电与大唐的整合预期进一步升温。2003年国资委成立,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推进央企兼并重组,当时便有传闻,发电行业只保留前三。今年7月初,国家电投董事长王炳华对与华能集团重组传闻回应称:“还在推进当中,大家都有意往一起想。”


南北船合并预期也再度升温,近两年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两家公司领导对调,集团内部层面整合动作频繁。8月16日,中国重工消息称,八家央企218亿包下公司债转股。业内人士分析,中国重工放下债务包袱,可能是为下一步的“大动作”扫清障碍。


另外,中铁总、中粮、中金珠宝等公司的混改近期也多有声音,蓄势待发。


兴业证券认为,去产能将成为2017年央企兼并重组“最强音”,煤电联营颇具看点,重组将集中在五大发电集团;在煤炭领域,或将出现“宝武”合并的案例。


险资定调四季度投资策略 擒拿结构性“龙头”


今年以来,以蓝筹品种为标志的价值股行情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其中佼佼者当属保险和资源类品种。面对不断升温的蓝筹股行情,投资者如何把握市场主要热点,踏准这波行情节奏,将是取胜的关键。作为长期价值投资的代表,保险资金的最新投资策略与动向值得关注。


上证报记者从市场上获悉,近期国内多家主流保险公司确定了2017年四季度内部投资策略。险资一致认为,这波大盘蓝筹、白马龙头行情尚未结束,或将延续至2018年二季度。尤其是今年第四季度,仍将有不少结构性投资机会,并主要出现在价值股上,龙头个股受追捧或将是跨年投资逻辑。


价值股中盯紧金融和周期


“我们当前的总体投资思路是‘十八字方针’:股票优于债券,龙头持续走强,结构行情为主。”有保险机构投资部人士称,看好A股后市的逻辑有以下两点:


一是经济数据仍维持向好。制造业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购进价格指数的大幅抬升,或预示PPI环比大幅转正,整体上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偏正面。


二是企业盈利也表现较好。尽管A股剔除金融后的半年报收入增速小幅下滑至23.6%,盈利增速由一季报的48.7%下滑至33.4%,但回落幅度相对有限,基本符合甚至略超市场预期,预计全年同比2016年改善幅度较大。同时,净资产收益率(ROE)持续上行,体现企业盈利能力仍稳中向好。


多家保险机构的内部观点认为,今年价值股实际上在走牛市,在大涨小调中反复创新高,9月末、10月初,价值股可能会加速上涨。险资预判,第四季度在价值股里领涨的可能还是金融股和周期股。


一方面,险资会留意银行、保险、证券业中大市值、低估值、高ROE的股票,重点关注这些行业内市值300亿以上的、动态PE和动态PB较低的标的。另一方面,看好周期行业轮动式交易性机会,核心看细分子行业的景气度和价格,优选龙头标的。


保险资金看好价值股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目前“保险业姓保”、“保险投资也姓保”、“金融业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的基调已定,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影响保险公司对价值股的配置偏好。


多家大型保险公司负责人透露,在这一大背景下,到今年末,他们的股票配置权重较多的为金融、汽车、建筑、家电、食品饮料、医药板块中的蓝筹股,对300亿以上大市值公司的配置比例将远高于A股中300亿以上市值公司的占比。


上半年提前“埋伏”的十大公司


实际上,保险资金越发偏爱价值股的迹象,从A股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17年半年报中便可管窥一二。


从个股动向来看,保险资金上半年增持或新进股数最多的10家上市公司均为大盘蓝筹或白马龙头,分别为保利地产、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太阳能、上海银行、首开股份、东方财富、国电电力、新湖中宝、哈药股份。


从行业分布来看,上证报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保险资金持股数量最多的5个行业,分别为银行、非银金融、房地产、医药生物、商业贸易;保险资金股数增持幅度最大的5个行业,则分别为纺织服装、公用事业、国防军工、采掘、计算机,环比增持幅度分别为54.29%、48.66%、36.78%、30.53%、21.85%。


若从市值排名来看,非银金融、银行、房地产、医药生物、食品饮料是保险资金持股市值最高的5个行业,但上半年相应的市值分别环比增加-0.98%、-14.21%、-18.72%、-3.08%、14.26%,而这5大行业的同期涨幅分别为7.68%、6.9%、-0.76%、0.1%、18.01%。股价上涨与市值缩水背离的背后,显示出保险资金或在高位对非银金融、银行、房地产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减持。


对于这一现象,多家保险机构投资经理解释称,阶段性减持并不代表不看好这些行业,波段操作、高卖低买、自下而上寻找结构性投资机会,正是今年全年的操作策略。


钨价大幅上涨


8月以来,钨产品价格快速上涨。据百川资讯统计,截至9月7日,65%以上的黑钨精矿报价121125元/吨,8月以来已上涨35%;仲钨酸铵报价182500元/吨,8月以来累计上涨30%。业内人士表示,需求加大,供给减少,钨价后市看涨。不过,钨价短期快速上涨使得供给紧缺因素出现松动,加上四季度需求存在不确定性,钨价后市存在风险。


多家公司上调价格


9月5日,赣州市钨业协会公布9月市场报价,65%黑钨精矿12万元/标吨,较上月上调2.9万元/标吨;APT18万元/吨,较上月上调4万元/吨;中颗粒钨粉285元/公斤,较上月上调65元/公斤。


同时,章源钨业公布9月上半月长单价格:65%黑钨精矿12万元/标吨,较8月下半月涨2万元/标吨;65%白钨精矿报11.85万元/标吨,较8月下半月涨2万元/标吨;仲钨酸铵现款价格报18万元/吨,较8月下半月涨2.8万元/吨。


厦门钨业本9月签订的长单价格方面,仲钨酸铵现款价格为17.5万元/吨,较上一轮价格上调2.5万元/吨。


安泰科钨业分析师苟瑜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期钨产品价格集中爆发,一方面是海外市场需求旺盛。海关统计显示,2017年1-7月钨品累积出口总量为1.75万吨,同比增长45.6%。氧化钨和仲钨酸铵表现强势,同比分别增加123.09%和101.75%。同时,环保和安监加强,钨企复产难度较大,供需发生改变,预计2017年全年钨市供应存在短缺。


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营销部总经理廖肇康认为,取消关税和供给侧改革为钨价的复苏奠定基础。随着供给侧改革和其他相关制度的出台,供需矛盾逐渐平衡,看好钨价后市。


供给紧缺因素松动


苟瑜表示,海外钨企业目前库存偏少,海外市场补库存行为使得钨产品出口量明显增加。但四季度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海外市场订单大幅下滑,钨价存在下滑的风险。


有采购商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上周还宣称无矿的持货商,本周已有主动寻求成交的意向。但采购方对当前的高价存疑,持观望态度。


据了解,9月6日,江西部分地区贸易商采购钨精矿询盘较低,不含税价格在1.62-1.65元/度之间。有商家签单价格为1.71-1.73元/度,市场总体价格区间拉大,表现混乱。同时,受原料钨精矿价格不稳的影响,部分仲钨酸铵库存较多的厂商有出货意向,市场价格受压,部分较低现款询价在18万元/吨以内。


中国钨业协会认为,当前钨价具有一定的支撑。但前期持货商看涨心态下的囤货行为,使得支撑本轮上涨行情的供给紧缺因素出现松动,加上采购商看跌并谨慎入市心态,钨市场成交僵持,钨价涨幅逐渐收窄。百川资讯分析师表示,9月6日开始,钨原料方面出货厂商数量稍有增多,部分库存较为充裕的持货商为降低库存和资金压力,计划销售部分现货,询盘价格逐渐下探。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钨矿贸易商与大型企业手上均有大量低价时收购的存货,当市场报价达到高点且符合企业盈利预期时,部分持货商会选择抛售揽利,对钨市造成一定冲击。


装载机提价 工程机械或迎涨价潮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柳工、山推等多家工程机械主机生产厂拟对装载机价格上调,涨价幅度在5%-10%之间。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原材料上涨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原因,预计其他类型工程机械价格将上调。


装载机全线提价


某装载机龙头企业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公司此轮装载机调价,30型号(额定载荷3吨)及以下机型每台上涨1万元,50型号(额定载荷5吨)及以上机型每台上涨2万元。该调价原则上将于10月1日起执行。其他相关公司装载机价格基本执行同样的提价标准。


关于价格上调的原因,上述负责人表示,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是重要因素之一。此外,市场供需形势等也有一定影响。


中泰证券分析师指出,此次涨价系行业性提价举措,涨价幅度在5%-10%之间。一般来说,钢材占到工程机械产品成本的13%-15%;若加上液压件、发动机、外购件等配件用钢,全部钢材约占到工程机械产品成本的30%以上。


今年以来,工程机械主要使用的钢材和橡胶等价格大幅上涨,同时环保检查力度不断加大,上游钢材等行业限产造成的原材料紧缺等仍将持续。


中国钢材价格网数据显示,目前多地钢材出厂价已超4000元/吨,而去年同期市场钢材均价仅为逾2000元/吨。工程机械制造主要用的是10-20毫米中厚钢。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厚板平均价格相对于2016年均价约增长了30%左右。


此外,天然橡胶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约20%。


从工程机械市场需求表现来看,今年以来,挖掘机等设备销量持续高增长。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共计销售各类挖掘机械产品8714台,同比涨幅为99.5%。1-8月份,全国累计销售各类挖掘机械产品91439台,同比涨幅为101.1%。1-7月份,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销量均实现明显增长,同比增幅分别达到37.59%、36.89%和39.35%。


工程机械或迎涨价潮


上述装载机龙头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其他种类工程机械产品未来是否涨价主要基于市场情况,如原材料价格是否会进一步上涨,市场需求是否会进一步扩大等。


中泰证券分析师认为,从原材料价格、环保因素以及上游供应的情况来看,预计继装载机之后,汽车起重机、挖掘机、叉车、塔机等板块存在提价的可能性。


三一重工相关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公司还没有工程机械产品全面涨价的消息,但公司工程机械涨价可能性较大。目前公司工程机械产品一般都是订单式生产,价格较为坚挺,且现货比较少。该人士认为,工程机械行业此前去产能力度较大,尽管今年的需求增长迅速,但产能不会迅速恢复,并且不会恢复到以前的规模。


某券商分析师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除装载机外,其他工程机械产品提价是趋势。目前这些设备还没有调整价格,或许是因为龙头企业,如三一重工、徐工机械、中联重科等公司年初有一些钢材储备,预计相关工程机械产品不久就会提价。


早在去年下半年,市场便传出了工程机械产品即将涨价的消息。今年以来,工程机械行业需求持续高位,部分主机企业甚至出现了卖断货的现象。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部分中小吨位的起重机以及挖掘机价格已经有小幅上涨。


上半年42家公司被举牌


Wind数据显示,上半年42家上市公司被举牌,这些公司上半年合计净利润同比上涨17.5%,与A股公司整体业绩增长相近。其中,18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出现下降。多数被举牌公司股价自公告举牌后有所上涨。


多家公司被多次举牌


根据Choice东方财富数据,今年以来,已有42家公司被举牌。其中,天目药业被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隆华泽”)四次举牌,持股比例达到20%。新黄浦、开创国际均被三次举牌,另有8家公司被举牌两次。


从举牌方看,22家公司被投资公司或基金类机构举牌,6家公司被自然人举牌,其他公司被实业经营者举牌。对于举牌目的,举牌方多宣称看好被举牌公司的发展前景,以获取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增值收益。


从今年半年报情况看,上述42家被举牌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合计为77.44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29家公司实现盈利,13家公司出现亏损。从增长情况看,24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实现增长,18家公司出现下降。其中,9家公司下降幅度超过80%。总体看,与上市公司整体业绩情况相近。


股权较为分散


被举牌公司的股本规模多数较小。数据显示,在42家被举牌的公司中,股本在1亿-10亿股之间的公司占据多数,而浪莎股份股本不到1亿股;总股本超过10亿股的公司13家。其中,国投电力总股本为67.86亿股。


从股本结构看,被举牌公司股权结构相对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30%以上的公司7家,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以下的公司19家。其中,9家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5%以下。此外,第二大股东与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近的公司11家。


天目药业被举牌最次数最多。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汇隆华泽四次举牌天目药业。今年1月底,汇隆华泽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天目药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天目药业总股本的5%,首次举牌天目药业。截至2017年3月24日,汇隆华泽持有天目药业20%股份。汇隆华泽当时表示,计划未来6个月内继续增持天目药业2%-5%股份。根据天目药业半年报,汇隆华泽的持股比例仍为20%。


天目药业第一大股东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4.63%,与汇隆华泽持股接近。根据公告,汇隆华泽的唯一股东是青岛全球财富中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而后者的唯一股东是青岛市崂山区财政局。


有的公司与举牌方主业相近。比如,长江电力举牌国投电力,二者都是水电类公司,业务相近,或许更了解被举牌者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长江电力及一致行动人表示,基于对国投电力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其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根据国投电力发布的公告,长江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国投电力股份,共持有国投电力总股本的5%。


值得注意的是,国投电力股本相对较大,达到67.86亿股;且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较高,达到49.18%。这可能是实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公司或基金等机构在选择标的上不同的地方,实业投资者更看重业务情况。


股价多出现上涨


上市公司被举牌通常会引起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多会出现一定幅度上涨。但也不是没有风险,部分公司股价出现下跌。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被举牌的42家公司中,31家公司股价出现一定幅度上涨,占比为74%。从涨幅方面看,11家公司股价上涨10%以上,股价上涨幅度最大的约为40%。


不过,股价上涨节奏差别较大。有的一两个交易日即达到最高点,而有的经历几个月时间。以常山股份为例,经过67个交易日震荡上行,股价上涨30%达到最高点。从目前情况看,11家公司股票出现下跌,但跌幅相对不大,5家公司跌幅在3%以内,最大的跌幅为8.2%。


被举牌公司的股价波动影响因素众多,业绩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比如,中泰化学4月6日公告称,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普通股股份达到5%。4月6日开盘价为13.25元/股,此后虽出现回调,但6月初持续上行,8月7日达到18.56元/股的高点,涨幅达到约40%。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2.44亿元,同比增长357.08%。


7月5日,赛轮金宇公告被举牌。截至目前,公司股价下跌5.1%。上半年,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90.76%。主要原因是轮胎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自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上涨,2017年第一季度原材料成本处于高位。而公司轮胎产品销售价格的提升存在一定滞后性,且提升幅度小于原材料成本上涨幅度。因此,良好的基本面是规避风险的重要条件。


李超: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刻不容缓


9月6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会上表示,委员会成立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公募基金已成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要在第三支柱的建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超指出,当前正处于我国养老金顶层制度设计的关键时期,委员会的成立很有必要、正当其时。委员会应从养老保障大局着眼,以为人民服务的情怀、对历史负责的担当,多思考“我们能为养老金做什么”,立足国情,深入研究,积极为养老金制度的完善建言献策。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建立养老金第三支柱刻不容缓,各方共识正逐步达成。公募基金经过近20年的发展,获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和行业声誉,已成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要在第三支柱的建立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超希望委员们能充分研究第三支柱的特点和规律,推动行业进一步提高对养老金业务的重视,为养老金融的规范和发展多做贡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表示,推动有利于长期资本形成的养老金和税收制度,促进资产管理行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是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重点工作。协会组织设立养老金专业委员会,主动融入国家养老金制度改革进程,推动完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协会将组织行业共同建设“基础资产-集合投资工具-大类资产配置”的资产管理生态,全力促进养老金保值增值,全心管好百姓的养老钱。


洪磊强调,养老基金应当坚持生命周期和养老风险管理要求,通过基金中基金搭建养老资产配置的架构,将养老资金广泛配置于各类基金,帮助投资者获取市场发展的平均回报,防止FOF变为基金销售工具。


养老金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资产配置,通过模拟5种不同风险偏好下企业年金的业绩表现,结果显示,自基期2011年5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保守、防御、平衡、积极、激进型指数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分别为6.82%、6.99%、7.13%、7.25%和7.33%。5个分指数的业绩表现证明,如将投资期限拉长,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资产配置的策略可获取稳定的回报,实现养老金的增值保值。而随着个人养老金投资需求日益增强,养老金第三支柱政策渐行渐近,管理人应着力提供多元化的养老基金。目前,协会官网已开辟专栏展示养老金指数,未来还将设专栏展示养老基金的业绩表现情况。


养老金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华夏基金公司总经理汤晓东认为,资产管理行业作为养老金投资管理的主力军,应主动融入养老金事业改革进程,担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重任,参与服务养老金体系建设,促进我国养老金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养老金投资一要倡导长期稳健回报的投资理念,二要高度重视合规与风控管理。


目前我国养老金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金制度,保障社会成员退休后基本生活;第二支柱是由企业和职工自愿建立的职业养老金制度,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养老金账户计划,通过税收优惠鼓励个人自愿参加,并可个性化地选择不同投资工具。


截至2016年末,我国共有养老金7.1万亿元,其中基本养老金4.4万亿元,企业年金1.1万亿元,社保基金1.6万亿元。公募基金是我国养老金重要的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养老金约占委托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投资的养老金的60%,过去10年分别助力社保基金和企业年金实现了年均投资收益率9.26%、7.57%的良好业绩。


现场检查传导监管压力 IPO企业频自查


伴随着IPO发行常态化,监管层对申报企业的质量审核越来越严格,在IPO审核否决率高居不下的同时,现场检查的监管压力已经疏导至发行前端,不少拟上市企业及其中介机构在每轮更新材料时纷纷自查,自查的关键点为“是否继续符合IPO标准,是否出现了导致IPO被否的事项”。


截至9月1日,今年以来终止审查的IPO排队企业数已经达到69家,一位投行人士表示,对IPO从严审核将成为常态,市场已有明确预期,这对净化审核环境、支持真正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上市起到了良好作用。


现场检查压力良性传导


IPO现场检查的压力已经传导至几百家拟上市公司那了。


“每到更新财务数据,我们都会跟保荐机构密切沟通,主要是看财务是否达标,是否还符合IPO标准”。一家华北区的IPO排队企业的董秘表示,同时还要梳理半年来公司发生的变化情况,唯恐哪一项出现问题成为企业不能过会的致命伤。


在上述董秘担心之外,另一家华东区排队企业的董秘还得时时刻刻关注着证监会公布的IPO企业现场检查名单,他所在的公司属于新申报企业,还未参与过现场检查抽签,“现场抽签的杀伤力很大,不少企业检查后自主撤回申报材料,这对还未参加抽签的企业来讲是隐形的压力。”


2017年上半年,证监会在加快首发企业发审的同时,加大现场检查工作力度,防止企业带病申报、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根据证监会的标准,有三类首发企业会成为现场检查的目标,一是IPO抽查被抽中企业;二是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的贫困地区企业;三是审核过程中有疑问的企业。


其中,IPO抽查被抽中企业占据了被现场检查中的大多数。记者统计显示,2017年2月、4月证监会分别组织了两批共240家企业参与抽签,每批抽中率为5%,共有22家企业被抽中现场检查,而上半年共有35家企业接受了现场检查,占比达到62.8%。


证监会披露,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会计政策、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招股说明书部分信息披露口径前后不一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问题。


一位华南地区的投行人士表示,有些公司问题比较小,发行人和中介机构予以整改落实后再上会,可以提高过会通过率,但有些公司涉及问题比较严重,短期内无法改变现状,就会主动撤回申报材料。


据了解,上半年已有13家企业提交了撤回申请,除了上述提到的问题外,这些企业有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因素,导致业绩下滑显著;有的利用会计政策调整、会计工具变化来粉饰业绩;有的自身面临诉讼等个案风险,也有的涉及战略调整或股权调整。


同时,还有2家IPO排队企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移交稽查处理,一家为广东科茂林产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其涉嫌存在账外支付费用、虚构利润,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涉嫌虚假转让股权消除同业竞争等问题;另一家为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公司,涉嫌存在将公司资金大额提现存入实际控制人个人银行账户,通过供应商虚开发票后返还款项、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至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账外支付费用等问题。


上述华北区的公司董秘指出,在半年报、年报更新时,公司对关键数据要经过多次核查、复查,也会在递交申报材料时进行自查,我们更加重视对申报材料基础信息以及申报质量真实性的核实。“IPO排队不易,不仅企业数量多排队时间长,还有极强的监管压力,且排且珍惜。”


IPO否决率居高不下


经过了现场检查的“坎”,未必能闯得过发审委审核的“关”。截至9月1日,今年以来折戟在发审会上的企业已达到46家,否决率为13.94%,加上待表决、暂缓表决、取消审核等情况,发审会通过率约为八成,其中仅8月份就有4家企业被否,因财报更新原因,8月份上会企业偏少,降至23家,IPO审核通过率为82.61%。


接近证监会的相关人士表示,发审会从严把关,加上部分企业在现场检查后和初审会提出问题后便主动撤回申请,这一整套审核机制下来,实际否决率远高于发审会否决率,大概会有三成的拟上市企业被挡在IPO的门外。


截至9月1日,今年以来终止审查的IPO排队企业数已经达到69家。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市场对IPO从严审核已有明确预期,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开始增强谨慎意识,不再贸然向前推进IPO进程。


从被否的情况来看,首先,企业持续盈利能力是企业IPO路上最大的拦路虎,但企业上市被否往往不止一个原因,企业持续盈利能力、企业规范运作问题是证监会首要关注点,其次,企业信息披露情况、经营独立性、主体资格问题、公司财务会计规范、筹集资金运用问题、中介报告瑕疵也是证监会的关注点。


以8月30日被否的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被发审委询问的主要问题在于,经销商数目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原因,关闭外设仓库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如何核查未签订合同直接销售方式的真实性,每吨产销量设备投资逐年下降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及纠纷,以及如何核查现金回款的真实性等。


上述投行人士指出,IPO从严审核是常态,市场参与各方需调整节奏,适应监管从紧的尺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曾表示,证监会将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严把资本市场入门关,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资本市场风险,促进经济金融稳定。


上市银行不良情况整体向好 结构和区域分化明显


25家A股上市银行2017年半年报悉数发布。相较去年末,今年上半年银行业资产质量整体向好,无论是不良率,抑或是新增不良生成率,均在下降。


上半年,上市银行整体不良率约1.64%,比上年末下降6个BP(基点),已连续两个季度下降。不良贷款余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6%,增速较去年末下降6.41个百分点。


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虽然行业整体资产质量出现明显改善,但在5家国有大行、8家股份制银行、7家城商行及5家农商行中,还是存在着不小的分化。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中国经济形势中长期是看好的,这对银行资产质量将有明显支撑。而资产结构及所处地区经济,是导致各家银行资产质量分化的重要因素。


国有大行全线向好


上半年,A股上市的5家国有大行资产质量改善最为显著,不良率率先回落,上半年不良率较去年下降7个BP,不良资产规模增速较去年下降6.44个百分点。


其中,农行不良率最高,改善也最为明显,不良率下降了18个BP;不良贷款增速行业最低,上半年同比增长仅1.35%。


农商行


前瞻性指标改善明显


5家农商行中,不良率仅有1家上升、1家持平、3家下降。


常熟银行不良率为1.29%,较去年年末下降了11个BP,降幅最为明显。


江阴银行上半年不良率为2.45%,较去年年末上升4个BP,是农商行不良率中最高的。


值得关注的是,农商行前瞻性指标改善最为显著,其中关注类贷款占比、不良+关注占比、逾期90天以上占比分别下降90、97和11个BP。中信建投银行分析师杨荣表示,这主要得益于关注贷款占比最高的吴江银行改善明显。


城商行区域性分化


城商行不良资产改善也相对明显,上半年平均不良率1.21%,在银行中最低,较去年小幅下降3个BP。


上半年,6家城商行不良率出现下降或保持不变。其中,北京银行降幅最大,达9个BP。


贵阳银行不良率上升了4个BP,但该行不良率总体处于同业中游水平。实际上,不良率最高的是杭州银行,为1.61%。


业内人士表示,城商行、农商行的资产质量与区域经济高度相关。如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的业务范围均集中在浙江、江苏两省,两家银行在两省的贷款占比均超过80%。


股份行风险尚未释放


股份行的资产质量未现明显改善迹象,上半年平均不良率仅下降了1个BP。不良率4家上升、4家下降。


其中,浦发银行不良率同业最高,达2.09%;不良率上升最多,上升20个BP;不良贷款同比增速最高,达57.17%,并较去年上升8.32个百分点。


招商银行资产质量改善最为明显,不良率较去年下降16个BP,降幅同业最高;不良贷款同比增速仅9.42%,下降19.50个百分点,增速同业最低。


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信银行一名高管表示,全国70%的不良都集中在制造业及批发业。从资产结构看,零售业务占比的提升会平滑不良生成的压力。零售之王招商银行资产质量最优,而将零售资产提升至将近40%的中信银行,其上半年不良率为1.65%,较上年下降3个BP。


此外,上半年,上市银行整体不良生成率为0.76%,较2016年的1.01%下降了25个BP,不良生成速度明显下降。


从银行类别来看,由于高基数效应,股份行和农商行的不良生成率降幅较大,分别为45BP和32BP,但整体不良生成率仍高于城商行。大行的不良生成率较年初下降20个BP至0.59%,且从2015年底以来呈持续下降的趋势。


前8月销售逾2万亿 上市房企上调全年目标


截至9月7日,已公布销售业绩的26家上市房企前8月合计销售20147.68亿元,同比增长44.16%。在碧桂园尚未公布8月销售业绩的情况下,万科以3497.8亿元暂居上市房企合同销售总额榜首,融创中国则以110.78%的同比增幅成为上市房企销售总额增幅最高的公司。整体来看,前8月销售总额破千亿元的上市房企已达6家,销售额同比增幅超过50%的上市房企也有6家。在全国多地房地产信贷愈发收紧的市况下,多家上市房企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依然宣布上调年度销售目标。


据统计,若以合同销售额的绝对值来看,上述26家上市房企中,万科、中国恒大、保利地产、融创中国、中国海外发展、龙湖地产等公司前8月销售总额均突破1000亿元,金地集团以902.7亿元距千亿仅“一步之遥”;从同比增幅来看,融创中国、龙湖地产、旭辉控股集团、新城控股、中国奥园等公司均超过60%,中国金茂增幅也超过五成。


驰援乐视,“吞下”万达文旅项目,融创中国无疑是今年以来房地产界风头最劲的公司。据其半年报,融创中国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3.33亿元,同比增长25.9%,净利润为13亿元,同比增长约1683.4%。销售业绩方面,融创中国前8月合约销售金额为1646.8亿元,同比增长110.78%。


上半年以来,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热点城市房地产销售逐步降温,上市房企主动调整销售策略,加快去化速度,取得显著成效。在业绩发布会上,上市房企主动发声,纷纷上调公司全年销售目标。


良好的业绩表现让融创中国将公司今年的销售目标由年初定下的2100亿元上调为3000亿元。融创中国董事局主席孙宏斌在公司业绩发布会上表示,考虑到公司拥有较高储备,下半年将暂缓拿地的脚步,等到重启拿地后,融创对土地的标准会大幅提升。


碧桂园总裁莫斌在业绩发布会上宣布,公司已将全年销售目标上调至5000亿元,较去年实际销售额高出62%。龙湖地产日前对外宣布将全年销售目标从1100亿元上调36.36%至1500亿元。旭辉控股集团则将公司2017年全年合同销售目标由650亿元调高至800亿元,增幅为23%。世茂房地产调高年度销售目标10%至880亿元。


上市房企出色的销售业绩直接助推了公司股价表现。港股方面,碧桂园自8月30日起7个交易日股价上涨21.56%,融创中国更是自8月21日开始“一路小跑”,至昨日收盘,13个交易日股价上涨33.42%。A股方面,自本周一开始,万科已经四连阳,股价涨幅超过13.5%;同样四连阳的保利地产股价上涨约7%;招商蛇口和金地集团最近三天的股价涨幅在5%左右。


外汇储备七连升 稳居3万亿美元以上 


中国人民银行7日公布的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915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8亿美元,升幅为0.4%。观察今年以来的数据发现,外汇储备已经连续7个月回升。


外汇储备增加,一方面源于人民币的升值。伴随着人民币的升势,8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数据显示,8月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报6.6736,较7月上调918.29个基点,月均涨幅为1.38%。


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上升。”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解释。


九州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分析,8月全球债市收益率普遍下降,债券类资产价值大幅上升,这部分推动了外汇储备的上升,也就是说8月外储小幅回升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资产价格的因素。


外汇局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结构调整深化,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宏观经济稳定性增强。国际金融市场相对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他预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步伐进一步加快的背景下,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积极因素将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向纵深发展。随着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合理适度。


发改委力推“双创” 中国创新指数排名提升至22位


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沈竹林昨天在“双创活动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双创在培育壮大新动能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7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第22位,比去年又提升了3位,是中等收入国家中唯一一个排名在提升,和发达国家的距离在缩短的国家。


沈竹林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发挥双创对于新动能的汇聚、培育、壮大的重大作用。


上证报记者从权威渠道了解到,发改委还将在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上给予支持,着力推进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及专业化众创空间,全力建好双创示范基地,以激发各类企业创新活力。


沈竹林指出,从多个角度来看,双创在培育壮大新动能的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


其一,双创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主体。据统计,从2013年开始新注册市场主体五连增,而且一直保持较高水平,今年上半年达到887万户,每天新派生的企业达到1.6万户,这个数字比2013年翻了一番。


其二,双创在促进市场格局变革方面发挥了非常巨大的作用。“我们看到,现在很多企业在加大投入时,不是再简单地投入到基建上,而是把更多投资投到研发、创新、管理上。”沈竹林说。


A股上市公司在此方面更是明显。万得(wind)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2697家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合计金额达2007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593亿元,增长近26%。研发费用超过10亿元的上市公司多达22家。


“更重要的是,创新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用创新创业促进产业升级,提振经济发展质量,效果非常显著。”沈竹林说,今年上半年整个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基本上是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倍。


“科技进步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力量也体现出来了,贡献率提高到56%以上。”他说。


首付贷等违规行为料再遭“严打”


近日,“首付贷再现江湖”的消息一经报道便引发各界关注。知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金融监管部门今年展开的一系列风险排查和整治行动中,关于房地产贷款的摸底和排查,是最为核心、重要的内容之一。预计接下来监管部门将加大对“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检查和惩罚力度。


同时,中国证券报记者整理上市银行中报数据发现,去年曾支撑银行业绩增长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今年上半年增速“全线下滑”。


专家和银行业内人士指出,个人房贷政策短期内料难松动,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也将保持谨慎。不排除以一线城市为代表的个人房贷增速下滑,未来进一步向二三线城市蔓延。


个人房贷投放下滑


银行人士表示,除了配合宏观调控等因素,银行基于贷款收益的考量,未来将不断收缩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投入。


上市银行中报显示,2016年风光无限的个人房贷业务已渐式微。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和交行个人住房贷款上半年增速分别为11.6%、11.6%、9.28%、9.50%和8.56%。其中,中行上半年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下降7.7个百分点,农行同比增速回落21.2个百分点。


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来看,兴业、农行、中行、交行、招行、浦发、中信、民生、光大、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多数银行都下调了对个人房贷的投放比重。


不过,多位银行高管表示,银行个人房贷政策短期内将保持平稳,不会更紧但也难以松动:首套房贷利率或仍以基准利率为主,热点城市的投放比重逐渐下降。


“在工行今年上半年新增的个人住房贷款中,一二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的比例约为1∶1,但热点城市的比重逐渐下降。”工行行长谷澍表示,以一二线16个热点城市为例,今年上半年,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在全行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占比较去年年底下降13个百分点。


建行副行长庞秀生表示,该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自住房信贷需求。他也承认,“受信贷政策和房地产政策的影响,个人房贷到位时间有所拉长。”


实际上,一线城市上半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已“全线下滑”。央行营业管理部数据显示,6月末,北京市个人购房贷款新增额占人民币各项贷款新增额的25.6%,较2016年末40.3%和2017年3月末36.2%的新增占比分别下降14.7个、10.6个百分点。央行上海总部数据显示,上半年本外币个人住房贷款新增1189.23亿元,同比少增743.54亿元;深圳上半年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量占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量的比例为30.8%,较去年52.6%的比例降幅明显。


房贷违规频遭银监“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在银行个人房贷业务收缩的同时,监管部门对于银行房贷业务违规行为的打击也在升级。


北京购房者李纯表示,“现在市场价格降了一些,所以我想买一个稍大的两居,但是这样的话,首付就出现了部分缺口。”对此,房地产中介人员告诉李纯,“我们公司会给您找资金,您只要承担手续费就可以了。”电话那头的房地产中介表示可以为购房者解首付不够的“燃眉之急”,但对于首付贷资金的来源却是三缄其口。


当中证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房地产中介工作人员时,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一位与记者熟悉的房地产中介门店负责人坦言,“现在监管部门查得严,没人会轻易给你说太多信息。以前有些和我们合作的银行干脆就不做了,因为被抓到就面临几十上百万的罚款。”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银监会启动“三三四”风险排查后,各地银监局开出“罚单”的数量和金额确实增多。其中,房贷业务违规成为被处罚的“重灾区”。比如,上海银监局就对花旗银行开出一张千万级“罚单”,创下8月“罚单纪录”。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2015年1月至10月,经该行审批同意,其辖下部分分行在发放部分房地产贷款时,违反利率规定。同时,该行对低风险客户的信用卡发卡授信管理不审慎,截至2015年末逾期未改正。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综合消费贷款被挪用做本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被深圳银监局罚款20万元;上海银行深圳分行因“个别房地产住房按揭贷款违反国家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被深圳银监局罚款20万元;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贷款资金被挪用,用于购房等”被台州监管分局罚款70万元等。


据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北京银监局、央行营业管理部日前联合印发《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辖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下一阶段,北京银监局、央行营业管理部将根据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警惕短贷飙升


在采访过程中,不少专家对于监管部门“严打”房贷业务违规行为,拍手称赞。专家认为,机构的违规行为,为居民部门非理性加杠杆提供了机会。尽管当前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在放缓,但仍处高位,短期贷款不断飙升更需警惕。


根据海通证券的监测数据,今年以来,居民新增购房贷款小幅放缓,中长期贷款增速从年初的30%降至26%,增速仍在高位。但同时,居民短期贷款出现高增长,今年前7个月从9.6万亿增加到10.6万亿,且连续6个月同比多增1000亿以上。相比之下,去年全年居民短期贷款仅增加6500亿元。因此,居民短期贷款余额增速也大幅回升到15%。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姜超认为,短期消费性贷款爆发式增长可能与地产销售密不可分。由于去年下半年以来银行房贷额度逐渐受限,部分居民购房贷款或借道短期消费贷款完成,导致居民短贷的高增长。预计未来居民举债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用于购房的情况在调控前的确非常多,但从今年3月开始,成交量一路下滑,市场不断降温,购房者相对理性的情况下,用这些场外资金的量很少。


规范融资平台将有新举措 强化城投公司“自身造血”功能


今年以来,多重监管之下地方融资平台的前景备受市场关注。上证报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已经将规范融资平台的举措上报,其中包括如何规范目前城投公司的融资和转型问题,而核心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市场化经营。


“要推动城投公司主动市场化,实现自身‘造血功能’,首先做实做强,之后做大。”有业内人士表示。


多年来,由于地方政府不具备举债权限,城投公司实质上成为地方政府用来筹集资金的重要工具。尽管融资平台为地方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增加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的风险。


对城投公司举债融资的规范,成为本轮监管的重点之一,监管政策层层加码。今年初财政部发函给数个省市和部委,要求问责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之后“50号文”和“87号文”相继出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严控地方债务余额,并将违规行为问责机制上升到“终身追责,倒查责任”。


“从财政部通报部分地区违规、问责机制不断升级来看,政府监管的决心可见一斑。未来,地方城投何去何从成为大家最为关切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


今年8月,湖南省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宣布“今后将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据了解,这并不是第一家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城投公司。早在今年上半年,新疆库车城投、陕西横山城投和河南洛阳首阳城投就已经先后发布公告退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据了解,目前一些小的城投公司,如政府控制的城市资源不多、资产规模也比较小的县市一级城投公司,处境相对困难。相比之下,实力较强一点的大城投公司则要好很多。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质性被收紧,城投融资平台走到转型的路口。


融资平台转型路径如何?发改委和财政部PPP专家库双库专家、中国城投网首席经济学家丁伯康表示,仅有融资功能的空壳平台如果不转型为实体运营的企业,将会被清理直至关闭。具备一定运营能力的城投公司将进行重组整合。同时,不少城投公司在转型中会实现实体化经营,进行多元化业务拓展。


值得一提的是,发展PPP被认为是融资平台转型的新机遇。日前发布的《城投蓝皮书2017》指出,PPP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将会带来综合性的政府投资运作管理方式的转变。


瞄准消费金融万亿级“奶酪” 银行系电商系两大平台各显神通


试点开闸两年后,消费金融进入黄金时代,银行系、电商系平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争食市场大蛋糕。


据上证报记者梳理,23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从可查经营表现的机构来看,九成在上半年实现盈利;电商平台的消费金融业务表现也不俗,其中京东金融消费金融业务收入实现近200%增长。


分析人士指出,未来消费金融市场仍然巨大,但是同质化现象严重,需发挥各自所长,实现竞合发展。


淘金消费金融盛宴


消费金融市场参与者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23家持牌非银机构,为个人提供消费(不包括购买房屋和汽车)贷款,其中20家有银行背景,部分交叉有产业背景;一类是电商平台,主打消费分期产品,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另外还有其他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分期和现金贷产品。


今年上半年,消费金融出现爆发式增长,有银行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表现最为明显。其中,有两家公司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20亿元。


上半年,中国银行旗下中银消费金融营业收入为20亿元,增长达132.7%,实现净利润6.4亿元,同比增长190.9%。而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组建的招联消费金融,上半年业绩更是一骑绝尘:实现营业收入22.97亿元,同比增长2602.35%;净利润5.41亿元,同比增长982%。


“消费金融兼具轻资本和高回报特点,而且消费信贷机会大、风险低,能更好平衡银行业规模与效益。”招商银行副行长刘建军日前表示,消费金融是招商银行战略业务重点。


另外,马上金融、苏宁消费金融和华融消费金融这三家公司上半年扭亏为盈,分别实现净利润1.3亿元、1.47亿元以及4287万元。


电商系平台表现也不俗。京东集团二季度财报显示,京东金融消费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近200%。“主要还是用户基数增长,效率也高。”京东金融消费事业部负责人区力告诉上证报记者,在消费链条上提供金融服务,复购率也比较高。


这些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主要得益于消费金融发展正处在黄金时代。相关机构数据统计显示,到2020年消费金融规模将突破8万亿元,每年获客增长率超过20%。若从国内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来看,消费金融也有巨大增长空间。今年1至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达1.06万亿元,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元,超过2016年全年总额。


各系平台拼打法


面对万亿级市场,消费金融公司瞄准的客户群体相似,存在同质化倾向,不同背景的平台如何图谋发展?


市场人士认为,上述两类主流平台的最大差别在于,前者有“金主”,资金实力强,但场景客户是短板;而后者手握数据和场景,但是资金不占优势。


据观察,今年以来,“银行系”平台在消费金融市场攻城略地势头尤为猛烈:对外,通过旗下消费金融公司大肆跑马圈地;对内,银行本身的消费金融业务也是风生水起。


电商系平台重心则放在技术和场景拓展上,更看重产品体验,深耕细分市场。区力指出,京东金融与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之间为竞合关系。“未来公司的更多精力会放在外部场景拓展上,带着客户走出去。主要是盯准产生比较高消费频率的场景,提供能够贯穿生活主线的产品。”


具体到产品细节上,则多有不同。以京东金融近期与第1车贷合作的小白用车产品为例,虽然对标信用卡汽车分期产品,但是信贷模式不一样,更重后续服务。银行信用卡汽车分期产品,是需要先购买后获取金融服务,门槛相对较高,用户资质要求也高。


区力还表示,希望未来资金来源形成多元化组合,包括银行资金,发行ABS、信托以及资管计划等。“这对业务结构来说比较安全,也能够抵御市场上流动性波动。”对于是否申请消费金融牌照,他表示,牌照方面会有布局考虑,且不只是消费金融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金融牌照是不少银行心之所向,尤其对城商行而言,可借此突破业务拓展的地域限制。今年有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相继开业,参股股东分别有长沙银行、哈尔滨银行、张家口银行和上海银行。此外,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也表示正在申请牌照。


升破6.5关口 结汇力量助人民币汇率强势上行


人民币汇率昨日再度发力,升破6.5这一重要心理关口。多位外汇分析师指出,人民币汇率突破6.5后,市场或将迎来更多的结汇力量,这将进一步推动人民币汇率上行。


身在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基金经理马克开始转而结汇,出清其境外人民币的空头头寸。此前,他曾经耗费很多个夜晚来分析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走势。如今,巨大的亏损压力让他不得不承认,人民币汇率有强势的实力。这只是许许多多结汇力量的一个缩影。另一方面,伴随人民币汇率升值,一些企业及个人开始逢低购汇,两股力量在6.5上方相遇。


结汇和购汇力量在人民币汇率6.5上方激战数日后,结汇力量占据上风。7日下午,人民币汇率跳涨逾200点,15:30第一次突破6.5关口,此后,购汇力量也不甘示弱,引导人民币汇率重回6.5上方。然而,购汇力量明显不及结汇力量强势,5分钟后,人民币汇率再度升破6.5,这次结汇力量十分强劲,轻松越过6.5关口,向6.49逼近。


外汇分析师李刘阳表示,银行自营盘观察到结售汇力量的变化后,也开始结汇,人民币汇率上行形成了惯性。人民币汇率升破6.5后,将会有更多结汇需求涌现出来。


有意思的是,本周以来,人民币汇率曾多次在6.51附近试探,屡试不破,市场更是将6.5看作重要的支撑点位。而今,在市场自发的结汇力量推动下,人民币汇率升破6.5。


“最近几天的市场走势可能说明,随着人民币不断升值,企业逢低购汇的动力正在增加,但市场总体结售汇仍然较为平衡,结汇力量仍然占上风。”外汇专家韩会师称。


民生银行高级研究员应习文表示,一方面,加拿大加息给其他非美货币边际收紧提供了想象空间,美元进一步承压;另一方面,近期市场对人民币走强的判断越来越坚信,“晚结汇不如早结汇”推动企业、居民结汇需求增长。此外,外汇储备连续7个月增加,预计8月份外汇占款有可能转正,人民币短期内仍将保持强势。


对于未来人民币汇率走势,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认为,随着特朗普政府内部分歧加大、美国经济复苏阶段性见顶、欧洲经济复苏强劲,美元指数或将进一步走弱,而中国经济逐渐稳定进入L形下半场、资产价格泡沫风险逐渐化解,中美基本面差异将进一步带动人民币走强,“人民币强势、美元弱势”格局确认。随着未来金砖国家的合作加速,人民币作为区域型“硬通货”将成为现实,并迈出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一步。


深沪交易所推动会员归位尽责强化服务型监管


日前,深沪交易所在深圳联合举办2017年第二期会员客户交易合规管理培训。来自90余家证券公司总部的合规风控业务骨干和100余家营业部的负责人等共计2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深沪交易所结合推进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和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等工作,分析了证券市场监管形势、交易所监管工作重点,以及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案例解读详细剖析了典型证券异常交易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特征、危害,讲解了交易所的监管逻辑和标准;通报了今年上半年深沪交易所对部分会员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况,以及交易所在完善相关规则制度和监管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培训和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的工作进展。


一直以来,深沪交易所作为会员制组织,高度重视、不断加强会员业务培训,以此作为深化会员服务、推动会员归位尽责的重要措施。后续,深沪交易所还将持续举办此类专题培训,在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强化服务型监管,积极推进建立“以监管会员为中心”的交易行为监管模式,提高会员管理客户交易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沪市新上市公司信披上岗手册发布


昨日,上交所《沪市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岗手册》正式对外发布。据悉,这是上交所针对新公司在上市初期容易出现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首次编制的实用性手册。《上岗手册》采用系统梳理、图文并茂、实景重现等方式“手把手”地指导新上市公司快速掌握信息披露的入门技能,帮助公司迅速适应“上市”这个新角色。


“这是上交所强化一线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服务精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


作为上市“新兵”信息披露入门的指导性手册,《上岗手册》是为新上市公司量身定制,重在“基础”、聚焦“风险”。从内容安排上,《上岗手册》结合发行上市初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岗准备中亟需的基本知识以及在后续实务中容易出现的认识误区和操作风险,从“零基础”开始为新上市公司进行“扫盲”。手册分为信息披露准备情况测试、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前期准备、直通车信息披露与操作、信息披露的法规与责任以及上交所监管模式与框架等5个模块,基本实现了信息披露基础知识的“全覆盖”。


保监会叫停浙商财险非车险新业务


保监会9月5日下发监管函,指出浙商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要求其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监管函称,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相关规定,对浙商财险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二是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三是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成立于2009年的浙商财险注册资本15亿元。目前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与2016年底的侨兴债赔付一事不无关系。侨兴集团旗下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于2014年分别发行私募债,本息共计逾11亿元。浙商财险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分别与上述两家公司签订了履约保证保险。2016年12月起,侨兴债陆续到期,但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无法按时还款。浙商财险2017年1月24日公告称,已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针对到期的侨兴私募债第三至七期已经到期,将尽最大努力进行分期预赔。


由于赔付侨兴债,浙商财险经营情况由2015年的盈利转为2016年亏损6.49亿元。根据该公司2017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该公司今年上半年再亏损约3.07亿元。


实际上,2017年6月20日召开的浙商财险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同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增资方式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目前看来,增资扩股尚未完全到位。


郑商所将持续推进国际化进程


在日前举行的“期货市场国际化发展”论坛上,郑商所总经理熊军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在已有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多管齐下,持续推进国际化发展进程。


对于郑商所而言,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性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有助于扩大国际定价影响。熊军表示,期货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开放是市场的内在要求。郑商所的棉花、白糖等期货价格已经成为相关企业贸易定价的基准和经营的依据,PTA、甲醇等期货价格已成国际相关行业风向标。


二是有助于服务国内企业“走出去”。顺势而为,持续推进自身国际化发展,期货市场才能及时跟上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更好地服务企业外向发展,服务中国经济对外开放。郑商所也应当在这一进程中有所担当。


三是有助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持续推进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郑商所才能将潜在的优势转化成切实的服务能力和发展成果,更好地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服务国家开放发展。


熊军表示,下一步郑商所将在已有探索试点的基础上,多管齐下,持续推进国际化发展进程。具体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继续推进特定品种对外开放。郑商所将以PTA期货作为对外开放的先行品种,稳步推动郑商所其他进出口贸易量大、期货交易较为活跃、境外投资者交易需求迫切的特定品种对外开放。


二是继续推进保税交割。郑商所将进一步推进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将更多境外商品纳入郑商所的期货交割体系。


三是积极谋划设立境外办事处,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产业客户、投资者的沟通联系,以便更好服务郑商所对外开放。


熊军还表示,郑商所还将继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加入FIA等主流国际组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等更大范围、更广地域的境外机构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等合作协议,加强合作交流,通过加强互访、联合举办会议、派员参加境外研修学习等多种方式,密切联系、对标学习、扩大影响。


得利斯:拟2.67亿元投建30万头/年肉牛加工项目


得利斯(002330)9月7日晚间公告,为丰富产品结构,公司拟筹资2.67亿元在山东驻地厂区西南区域投资建设30万头/年肉牛加工项目,建设内容为30万头/年分割、深加工生产线一条,建设周期1.5年。


皖通科技:拟4.3亿元收购赛英科技 切入军工电子领域


皖通科技(002331)9月7日晚公告,公司拟发行股份方式4.3亿元收购赛英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1.96亿元。赛英科技从事微波混合集成电路相关技术在多种武器平台上的应用,因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且研发产品获逐步应用,赛英科技近两年业绩增速较快,2016年度净利1302.28万元,今年前4个月净利2294.63万元,未来三年业绩承诺总和为1.12亿元。公司将借此次交易切入军工电子领域。


金路集团:获首控国际二度举牌 或继续增持


金路集团(000510)9月7日晚间公告,深圳首控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月23日至9月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份3045.91万股,增持比例5%,触及举牌线。截至今日,深圳首控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累计持有公司10%股份,且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首控国际于去年11月完成对金路集团的首次举牌。


恒大健康逾18亿元郑州荥阳拿地 打造医疗、健康服務中心


恒大健康(00708.HK)9月7日晚间公告,通过其附属公司竞得河南省郑州荥阳市1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代价为18.299亿元。该等地块将用于建设健康体验中心、五星级养生酒店以及国内外大中型医药企业总部基地,打造中国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标杆示范意义的全龄化健康小区。


物产中大:子公司签订7.32亿元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预计增利2.8亿元


物产中大(600704)9月7日晚间公告,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浙金物流与杭州市拱墅区桃源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杭州天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非住宅房屋补偿协议书》,子公司位于杭州市金昌路10号的物业被协议征收,货币补偿总额为7.32亿元。截至6日,物产金属、浙金物流已收到补偿款项合计5.13亿元;预计收到全部补偿款后扣除相应成本及税费等因素,将增加公司年度归母净利润约2.8亿元。


三聚环保:公司及子公司签关联方12亿元工程协议


三聚环保(300072) 9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及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金中,拟分别为关联方龙油石化提供“100万吨/年悬浮床加氢装置”工艺包、“550万吨/年重油催化热裂解项目之100万吨/年悬浮床加氢装置” 工程的EPC总承包,合同金额分别为1.5亿元、10.5亿元,合同总额12亿元。合同总额约占公司2016年度营收的6.84%,且有助于三聚环保悬浮床加氢技术的市场化推广。


中粮地产:子公司26.4亿元联合竞得成都市武侯区地块


中粮地产(000031)9月7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天泉置业与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以26.4亿元竞得成都市武侯区一地块,土地面积10.48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0.96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天泉置业于联合体拥有50%权益。


红豆股份:红豆集团近4个交易日合计增持1%股份 达增持计划下限


红豆股份(600400)9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于9月4日至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1809.4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1%,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此前,红豆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拟自9月4日起12个月内增持1%-5%公司股份。


金隅股份:子公司15.62亿元竞得成都某土地使用权


金隅股份(601992)9月7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日通过拍卖方式取得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一组、应龙社区七组、新华社区五组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用地面积为6.1万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5.62亿元,土地用途为二类住宅用地。


柘中股份:获2.76亿元征收补偿款 上调三季报业绩预期至预增超18倍


柘中股份(002346)9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昨日收到上海奉贤区奉浦社区动迁专户支付的全部征收补偿款项2.76亿元,该事项预计影响三季度净利润约1.8亿元。因前述事项,公司修正三季报预告,公司原预计前三季度净利5000万至7000万元,现修订为盈利2.3亿至2.5亿元,同比增长1812.03%至1978.29%,公司上年同期盈利1202.91万元。


旭光股份:签署框架协议 拟收购储翰科技29.78%股权


旭光股份(600353)9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目前持有储翰科技32.55%的股权,拟进一步增持储翰科技的股权。昨日公司已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收购储翰科技29.78%股权。其中现金支付部分不低于交易对价的20%,余下部分的交易对价以发行的股份支付。经初步评估,储翰科技100%股权权益预估值为6.47亿元。


必康股份:实控人斥资2977万增持公司股票


必康股份(002411)9月7日晚公告,实控人李宗松于9月6日通过“国通信托·恒升308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为111万股(占比0.07%),增持价格为26.84元/股,增持金额2977万元。本次增持后,李宗松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4.14%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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